xieb wrote:本來..紅燈禁止右轉就不知道是哪個腦殘的想出來的,一堆機車傻傻的停在那邊排廢氣.下車熄火用牽的本來就不違法,算是小聰明罷了,2F那個先開單再說,然後要小市民自己去申訴的那種公務員心態,才真是要不得的,多少那種不合理狗屁倒灶的事情,就是這種公務員心態的產物.. 紅燈右轉要因時因地制宜有些地方交通流量很大車道都塞滿了,再開放紅燈右轉會造成交通更混亂如果還有許多行人要通行,怎麼走
futen wrote:不是推車右轉就不算闖紅燈,是警察懶得理你而已要是我在值勤,我一定開他一張闖紅燈如果不服,就去申訴啊,看誰的時間多而且你能拿出證明說你沒闖紅燈再說吧.....最看不慣這種人了,為什麼不守法呢自以為比較聰明,難道守法的都是傻子不成 台灣的警察最內行的事就是開紅單、把檳榔妹過肩摔,遇到善良老百姓就這樣英勇。要是遇到黑道就目睭金金看他們撞死人還開車輾屍,可憐兮兮的站在旁邊惦惦看。
趕時間時這樣做並不違法法律是死的,總有漏洞可鑽但是不是每個鑽漏洞的都該苛責?為什麼執法必須有彈性?立法精神才是法律施行的目的,不是為了國庫進帳。每個路口這樣做的人,是一個兩個,還是將近一半? 什麼樣的道路設計與交通法規讓人想鑽漏洞?怎樣的車流量該有怎樣的道路規則設計?鑽這種漏洞的人,有沒有引起公共危險?你要是把這種狀況向警方檢舉並建議開罰,我給你拍拍手。(雖然99%會被道謝然後無視)不過只是上網向網友發洩情緒.....很遺憾你恐怕只是個小鼻子小眼睛,目光如豆的小老百姓。出發點不像是為了改善交通狀況,而像是不滿自己不行別人可以。(你敢你也行啊,問題是有需要嗎?人家說不定快大出來了,你管人家看起來是不是在趕時間?)
nomorelife wrote:嗯,很有正義感,很好...(恕刪) 如你所想的越基層越年輕的員警越多雞毛當令箭的傻子所以希特勒要成立青年團,毛澤東要成立紅衛兵這種以為事事全部遵守上面規定就是正義的熱血無知青年超好用的不過還好我們是民主國家,所以多少有落實申訴制度雖然拼業績的熱血青年是世世代代層出不窮永遠申訴不完的,但世上沒有完美的制度,有亡羊補牢的申訴制度在目前地球的人類社會已經非常先進了。
futen wrote:是推車右轉就不算闖紅燈,是警察懶得理你而已要是我在值勤,我一定開他一張闖紅燈如果不服,就去申訴啊,看誰的時間多而且你能拿出證明說你沒闖紅燈再說吧.....最看不慣這種人了,為什麼不守法呢自以為比較聰明,難道守法的都是傻子不成 敢問波麗士大人,依您偉大的正義感與符合道德的法條精神之下,「用牽的將機車牽上人行道停到機車停車格」是不是也要給您開上一條在人行道上騎車的紅單?因為騎士無法證明他沒在人行道上騎車,對吧。因為民眾時間沒您這種偉大且忙碌的波麗士大人多,對吧。
放心,下車熄火牽車過馬路迴轉,我已經試驗過了,也被警察攔下來了~~~~只能說這個警察很無聊,牽著熄火的車不能走斑馬線嗎????那車子沒有油,車子壞的掉找修車廠的,不就要禱告每個區塊都要有加油站,也要有修車廠!!重點是,沒有開罰單!!另外再講一個好笑的,有一次聽到警廣八點報時之後,停在一個路口調撥車道的路口,一個女警就飄過來把車道上每一輛車車牌抄下來,一抄完上面的號誌就從紅色差差變成綠色圈圈(還是同一個紅燈),這時候心裡就想這一定是要開罰單的,二話不說到公司就寫1999申訴,內容是在前一個路口就聽到八點報時了,就走進調撥車道,結果再下一個路口還是紅燈,警察就來抄車牌,申訴他號誌時間不準,叫他們要去檢查校正,那個女警抄了大概十輛車的車牌,一個都用不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