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field wrote:
建商要威脅的也免了,人家有美國護照,美國也有房子,隨時可以找AIT與調查局介入!
說人是紈褲子弟的也免了,人家好歹也是羅斯福路那間畢業的,年薪也有150萬以上~...(恕刪)
老實說它有這個條件
我不覺的它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跟投資,這些未來的資產
而需要你來替它擔心
Sinfield wrote:
強者我麻吉,住在台北...(恕刪)
pl2457 wrote:
保留店面及一戶房子....
5200W存活存. 等每年1-2次大跌1000點融資斷頭時, 現股買進績優成長股.
此法每年應可獲利15%-20%
....
10年後會有22253W現金. 加1戶金雞母店面. 以及1戶50P的自住房.
店面及自住屋屆時可值約7400W
26*150 + 60*50 + 2*250 (車位) = 7400W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