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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搞不好你的房子賣給投...(恕刪)
都講好了啦! 賣方只求賣掉房子有獲利就好,然後仲介把成交價開高點公布,原本的買方也爽!
再說也沒有法律限制仲介公開成交價所須備齊的證明,且買賣雙方的隱私也不會願意提供
更離譜的是只有提供路段沒有門牌! 你說這資訊不用說參考,根本就是買低裝買高咩

所以把不把成交價調高10~20%公布,你當房市多頭的氣氛是自己放屁放出來的嗎?
話說有的買方還嫌調高10~20%少咧! 有的仲介連買賣雙方都沒問,直接就把假數據公布了咧!
你是仲介,話不能講太白,但你自己很清楚! 買賣雙方也明白! 真話沒多少人會講得啦!
我說仲介先生們啊! 買低賣高,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自私個性,正常啦!不過得了便宜還賣乖不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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