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Karuru wrote:.士林夜市整棟出租,租金多少爸媽不給我知道,但我在那附近剪髮,設計師説他們一坪租一萬多,算一萬四的話每個月應該有三百萬收入吧我猜的但分租給兩個不同人,常常送禮給我們希望我們不要租給別人,媽媽説因為那是祖先遺留的,對我們而言是不勞而獲,租金降到很低,給人家方便,會轉福到我們下一代所以我想可能沒破三百吧.(恕刪) 大田田在上小小田
SuperKaruru wrote:媽媽説因為那是祖先遺留的,對我們而言是不勞而獲恕刪) 媽媽説因為那是祖先遺留的,對我們而言是不勞而獲恭喜您.有位明理的母親!!!你母親說的很對.........這麼大筆資產.留給後代....是禍不是福!!!對於包租公.個人都是以企業經營的心態.再營運簡單的說:就是"化煩為簡"我從來不會想到要買老公寓.隔成幾間出租...提高租報率.更沒想過玩頂加....例如:3000萬如果拆成10間.每間成本300萬.每間月租1萬X12=租報率4%.我就會直接選擇3000萬店面.月租金9萬=租報率3%的簡單管理.......其實能夠成為.別人奮鬥的"起家厝"...這是我的榮耀......如果..夫妻倆.不玩.不喝.不嫖.不賭.不毒.不黑心....這樣的人創業.我們不幫他.我想連神都不會原諒我!!!!!!!!以北台灣現在的房價.不管是住房還是店面...買不起的人.一定是越來越多人. 租房會是很普遍的事情...........福則禍兮.禍則福兮......主公屎!不一定就是福!!
大火快炒 wrote:例如:3000萬如果拆成10間.每間成本300萬.每間月租1萬X12=租報率4%.我就會直接選擇3000萬店面.月租金9萬=租報率3%的簡單管理....... 店面不是小老百姓玩的起的如果資產有6000萬,可以分拆一半買只有3000萬,不建議單柪風險太集中...店面除非超黃金地段又不能立即租出去損失慘重空個一年半載很平常套房是穩穩現金流,但增值爆發力就不如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