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3838 wrote:
我真的看不下去了,如果有能力.....我還真想移民
離開這個讓我傷心的鬼島故鄉.....不會進步的台灣
唉!!!!!!!!!!!
講那麼多都沒用,鬼島確定沒救了,移民才是最有建設性的作為~~
不過我猜等下有人會回~太平洋沒加蓋子!
alex8888chung wrote:
以王家都更為例,相同面積
建商蓋30層樓分給王家5層樓
建商賺了25層(倍)
再扣掉建築費用10層樓的售價
建商賺了15層
bruch_max wrote:
錯很大,先做好功課再發言???
王家土地 164平方公尺=約49.61坪
王家人 分回 145.75坪
建商 分得 64.1坪 (49.61*4.23-145.75)
2者分得比例 王家人:建商 2.2738:1
王家兩戶土地面積共164平方公尺,既有合法房屋2戶,面積為56.06坪,違建面積31.94坪,合計約88坪(290平方公尺),除以基地面積164平方公尺,合計含違建之容積率為170%(如單以合法房屋面積除以基地面積,容積率113%),王家連最小建築單元面積都不足,且建築線未臨接道路,所以無法單獨建築(此處為商一,縱深需達15米才可單獨建築,王家土地也不足),但若參與都更,此處容積率為360%,已核定都更獎勵,總容積為法定容積之117%,亦即容積率可以拿到423%,據更新處說,王家現在合計房屋56坪,違建31.9坪合計88坪,未來可分新屋為145.75坪。
mikebb0919 wrote:
不知道最近有沒有看到...(恕刪)
mikebb0919 wrote:
不知道最近有沒有看到一篇報導
有建商要用6坪土地 都更吃掉台大百坪宿舍及殷海光的舊居
臺大還再傷腦筋要怎麼應付 因為依照都更法 公有土地要無條件配合都更
這種法律難道各位都不覺得有修正的必要?(恕刪)
twnygw wrote:
其實都更最難搞的問題是在人與人的不信任
新法欲提高事業概要同意比例到1/2
事業計畫提高到9/10
其實
真正的問題在建商沒辦法確定獎勵坪數之前
就要求地主簽下同意書
那麼有多少地主會簽
若要地主簽的下去
我覺得
政府應拿出實際作法才能解決問題
嚴格管制要求建商應該如何設計達到多少獎勵容積
具體核定容積並將實際核定容積告知所有參與都更之地主
地主心中若能知道未來所分得實際坪數及建商取得多少
都更應該才能加速進行
所以
唯有資訊透明
減少灰色地帶
政府不是一昧積極拆除
而是由旁觀監督轉為實際管制
才是具體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