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了命的胖子 wrote:
因為現在2000萬的新屋 可能都買不到30坪...而且一般大樓又有公設
實際能用大概只剩22.23...!
反到這裡 40坪 如果加上陽台 可能就有40足坪了!
所以空間上差滿多...!!
1、親戚關係,價格低於市價。
2、屋況不錯,房屋來源沒問題(不用擔心買到投資客或凶宅等)。
3、台北市的房子,地點不錯,交通與環境都很適合當住家,你女友很喜歡。
4、屋主同意你們頭期款慢慢給,不急。
5、你與你的女友年薪共250萬,算是負擔得起,且你女友願意一起還房貸。
有以上五點條件,腦子還算清楚的人,都會選擇買。
唯一一點你得考慮,那就是你還沒與女友結婚,所以怎麼買你得跟女友討論一下。婚前夫妻財產與婚後夫妻財產是不一樣的。
竟然一面倒支持他買
如果下列五點都成立
投資客和房仲必買
可問題是版主至少要持有N年
即使是現在的超值屋
N年後呢?
再翻一倍或者是腰斬?
dulinsu wrote:
1、親戚關係,價格低於市價。
2、屋況不錯,房屋來源沒問題(不用擔心買到投資客或凶宅等)。
3、台北市的房子,地點不錯,交通與環境都很適合當住家,你女友很喜歡。
4、屋主同意你們頭期款慢慢給,不急。
5、你與你的女友年薪共250萬,算是負擔得起,且你女友願意一起還房貸。
有以上五點條件,腦子還算清楚的人,都會選擇買。
唯一一點你得考慮,那就是你還沒與女友結婚,所以怎麼買你得跟女友討論一下。婚前夫妻財產與婚後夫妻財產是不一樣的。
huron wrote:
這一版回覆的人都是投資客或是房仲嗎?
竟然一面倒支持他買
如果下列五點都成立
投資客和房仲必買
可問題是版主至少要持有N年
即使是現在的超值屋
N年後呢?
再翻一倍或者是腰斬?
投資客應該不會鼓勵他買,以免低於市場的價格,實價登錄後壞了當地的行情。
房仲也不會鼓勵他買,房仲喜歡的是屋主把房子委託給房仲賣,而非是這類的親友間的私下買賣。房仲巴不得版主不買,版主的舅公把房子委託給仲介賣個好價錢。
版主買屋是用來住的,假使他們有結婚計畫,他女友喜歡住在這,且他們經濟能力足以負擔,那你管他N年後房子翻倍或腰斬?翻倍他也不會分給你我,腰斬我們也不必付錢給他。
房子是拿來住的,假使他與他的女友很喜歡這房子、很喜歡這環境,且他們的經濟能力足以負擔,那就行了。
很多人喜歡罵投資客,但當這些人真的面臨買房時,又會如投資客般,開始考慮房子N年後會翻倍還是腰斬?這樣的人,未免在做人處世的原則上,顯得太過矛盾了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