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達人 wrote:
不是吧!
是政府出錢,補助在台北市工作的人,到遠一點的地方居住。我覺得不錯啊!(恕刪)
我 google 之後沒有看到詳細內容, 看了簡單介紹如下:
【1111通訊社記者林育如報導】
為減輕離家工作遊子的生活負擔,勞委會提出「促進對青年就業方案」,規劃專為青年設計的跨域就業津貼。離開住家30公里外的區域工作遊子,租屋每月補助最高5,000元,搬遷津貼最高3萬元,交通津貼3000元。
其中,搬遷、租屋補助共同申請條件為:一、失業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失業;二、透過就服站媒合找到工作;三、就業地點與居住地點距30公里以上;四、在同一雇主工作30日以上,並就業地點與搬遷地距30公里內,就可申請。
必須提醒的是,此方案申請者必須有投保過「就業保險」。所以,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該補助,搬遷最高3萬元、租屋補助為租金的60%至最高5千元、交通補助為30公里以上每月1千,51-70公里2千,71公里以上3000元。
為讓方案更符合現況,若申請通勤2個月想改成租屋,還可轉換成租屋津貼,即以上三項津貼均可交互使用。且將來相關規定還可能訂得更寬鬆,對青年就業極有幫助。
問題:
1. 沒有看到地點的限制,
2. 沒有看到期限多久
3. 必須投保過就業保限, 不適用無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
4. 青年是指幾歲到幾歲 ?
有人可以幫忙引一下完整內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