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2.其建築成本不止這幾棟住宅,還包括要蓋新的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給財政部、新的商場與辦公大樓出租,其建築成本應該也灌進去囉!這樣從建商的角度來說,商場與辦公大樓就是零成本了。...(恕刪) 感謝說明!解惑了不過我很好奇財政部蓋了新的辦公大樓難道財政部 不用付錢給建商?卻要 住在 旁邊的 住戶 買單如果這是真的那買的 住戶 不就是冤大頭..這有新聞消息根據嗎...?
pkjrfid wrote:感謝說明!解惑了不...(恕刪) 這個當然沒有新聞根據,而是根據每個人自己心中的自由心證加上政府和華固的合約和營造成本和售價計算出來的結果,請自行爬文或估狗大神幫忙,看完相關關數據後很容易懂的,目前營造成本看建材等級,給個參考,北市頂級豪宅(除了陶朱隱園無法估計)最多最多30來萬/坪.售價扣除營造成本後,剩下的就是土地成本和相關成本.
我瞭解價格是自由心證但是要 住戶 吞 財政部 新房舍的建築成本真的很ooxx...難怪我朋友 不會考慮此案了(幹嘛當財政部冤大頭 )如果有 其他 純 地上權建案 (不是此案的地上租屋權) 就再考慮看看吧還是很懷疑幫財政部蓋新大樓建商居然一毛錢都不跟財政部 收...
pkjrfid wrote:幫財政部蓋新大樓建商居然一毛錢都不跟財政部 收... 財政部把土地給建商用70年地上權,只要兩棟聯合辦公大樓,當然不用付錢,反而應該收錢。事實上華固付了13.887億給財政部,才標下這個案子。
很多人說租房子會被趕啦、老了租不到房子啦,這個案子就是為這種人設計的啊!「如果價格合理」的話,一次付清70年的房租,愛怎麼裝潢都可以,也不用怕被趕。還有,不會有財產,很多低收入戶補貼是有財產限制的,這個房子買下來,他在帳面上是沒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