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的地也一樣可以都市計畫.例如台中水湳機場2004年遷移,2007年機場土地移交國有財產局管理(部分由台中市代管),之後再有水湳經貿園區。另外像淡海新市鎮的土地大多是中央營建署。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一、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三、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土地法第219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五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聲請照徵收價額收回其土地︰一、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一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土第徵收條例第61條:本條例施行前公告徵收之土地,其申請收回,仍依施行前之規定辦理。所以以89年2月4日「土地徵收條例」公佈施行日為分界,公佈施行前依土地法第219條規定.公佈施行後依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規定,因此並沒有歸還給原徵收戶的問題(台北松山機場在日治時代即已存在,當時稱「台北飛行場」)
都市計畫的提案是縣市政府的權力他們當然可以任意改變都市計畫比如說台北市一堆軍事用地都已經變更成其他使用分區了聯勤總部那一大片就是但是,中央政府要不要乖乖搬走那些機關地方政府沒權力干涉就是了至於說土地返還官司問題不要說日據時代了,就算是清朝的土地照樣有人打官司當然,市議會那件事只是配合特定力量炒作換一個市長上台之後一樣蓋商業設施,原地主後代卻再也不吵了不排除松山機場也是這種狀況現在吵土地返還的人等自己人上台之後就樂觀其成了
都市計畫法第十四條 特定區計畫,必要時得由內政部訂定之中央主導的都市計畫 ex.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案....台北市議會舊址開發案是原地主捐地 ,跟徵收是兩回事水湳機場166公頃在2007年12月移交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局以難以管理為由脫手給台中市政府接管,最後台中市政府以147億向國有財產局有償撥用並開發後來的水湳經貿園區,估計開發盈餘1500億。所以中央過去經驗傾向不願意接手,反倒希望移交給地方政府去處理,目前台北市跟民進黨的立場都是贊成機場遷移,所以將來是台北市或中央誰去主導就沒差,反正對人民有利就好,成功不必在我~http://goo.gl/htE2kf 民進黨希望2020年底松山機場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