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SI wrote:都市更新法87年才公布要怎麼在86年被宣布違憲?...(恕刪)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中華民國72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72)府法三字第38868號令發布中華民國82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82)府法三字第82066352號令修正發布中華民國90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90)府法三字第9004006400號令修正公布.......
calvin0122 wrote:文林苑有土地獨棟。不願意也莫名被被劃入都更範圍內才會這麼有爭議性。公寓或住宅土地是共有的,沒道理少數幾戶不同意就卡住大多數。這是不一樣的地方。 感謝資訊的提供古人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很多事件單靠某篇文章或評論來評價有失公允更不用講有些媒體的刻意誤導很多事件常常風向變來變去就是因為資訊的不完整看看這次事件最後會變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