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都更條件是否全世界最嚴的

ChaoCheng wrote:
問題是在台北市 "絕...(恕刪)


我早說了
都更本來就不容易
我自己台北市的公寓也有建商談過
最後也是失敗,我二樓也是傾向都更
在新光醫院附近,還開過會

但你問我,都更在台灣需要100趴同意
我覺得正常

私有財產,你不能說不同意就是釘子戶太沉重
條件不好,很多人真的寧願老房加減住
你有本事的去外面買新房
老房租給別人收租金

你懷疑我說的案例真假?!
台北市都更案件上網都找的到啊,不會自己查啊
士林福林橋旁,現在正在蓋,騙你沒錢拿 旁邊一間廟 對面是環保局
親戚現在租房在我家附近,不然我怎知道

不要因為自己無法都更,就說外面沒有成功案例,不是這樣看的
我也是希望都更的人,但不能只用自己立場想
這種私有財產就是有糾紛,要所有人全同意很正常
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

認為自己需要, 別人就一定要接受

如果自己不需要, 別人也一定不需要

如果不接受, 就用大多數的力量去強姦別人的意見

甚至醜化別人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maxwu123 wrote:
都更條件給的夠好,當(恕刪)


都更有叫做權利變換的實施方式
你覺得條件不好,有政府幫你審查你應分得的坪數及把關估價和建築
你覺得政府審出來的條件太差的話,那是不是真的要太多了?
話說100%同意的話叫做協議合建
huron wrote:
重點在於都更條件?不...(恕刪)


運氣好跟條件好都ok

所以講半天也不是所有人全部同意問題

聽的懂我的話就是懂,不用扯東扯西

你無法都更是你家的事,還是有成功案例

運氣不好,應該去燒香拜佛

條件好是實際客觀條件
(不然政府幹嘛放容積獎勵?! 不就是都更誘因,我當然知道獎勵要看案件狀況也不可能無限制放)

羨慕人家運氣好,有意義嗎?!
我倒是覺得你這段話
形容那些少數反對都更者更是貼切

活在自己的世界(和鄰居多數人不同)
認為自己需要(更大的坪數、更多補償費、多一個車位),別人就一定要接受
如果自己不需要(不需要改建、不需要補強建築結構、不需要電梯),別人也一定不需要
如果不接受,就用少數自以為是的力量去阻撓別人的意見
甚至醜化別人(形容成強姦犯)

綠谷出久 wrote:
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

認為自己需要, 別人就一定要接受

如果自己不需要, 別人也一定不需要

如果不接受, 就用大多數的力量去強姦別人的意見

甚至醜化別人
我目前也是認為應該要100%同意,畢境這個是私有財產。
這棟美國釘子戶好歹是完整產權的獨棟房
有房有院有完整土地
反觀台灣
透天也許還可以討論
多數卡住都更的反對者
都只是集合住宅公寓中的一戶
土地是持份的
房子上下左右和他人結構相連
同意都更者很樂意把他放生分道揚鑣
偏偏是做不到

*心灰意冷* wrote:
https://www(恕刪)
反對都更者擁有的是私有財產
同意都更者擁有的也是私有財產
反對者的所有權大過同意者的所有權?

所有權是很大
但所有權不能為所欲為
特別是當個人的所有權和他人的所有權相互衝突之時


stevengis wrote:
我目前也是認為應該要100%同意,畢境這個是私有財產。
primary9 wrote:
1%對99%
那1%不是釘子戶嗎?不然是什麼

你到底懂不懂文林苑
台北市政府是依法拆除
有什麼不對
你說來聽聽(恕刪)


那下次99%的人說你該死,難道你就該聽話?
這樣說起來你也算是釘子戶啊?

大法官都說違憲了,你還有意見?
有意見去找大法官說啊(大法官709號解釋)

各國都有配合個案調整都市計畫的案例
這叫『尊重』
都市更新條例也是這樣設計的
一天到晚想要強逼弱勢?
誰不是爸媽生的,就你家的房子要配合給別人兼併?

一堆100%的簡易都更案都通過了,難道人家都是傻的?
有溝通,有協商,才是和諧進步的社會
一言不合就想逼人就範,那叫『黑社會』
要黑道治國也容易,台灣的法通通改成多數決好了
以後天天『多數』欺負『少數』,看誰可以在台灣活的下去?
那些說現在都更太嚴的人,能否先公布你住在哪?
然後如果你家是符合都更,你先簽同意無條件都依照建商開出來的條件或同意政府強制徵收, 再來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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