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了一則新聞說柯市長說新的社會住宅月租費太高,市府其他官員說建材太好以致成本過高。政府若要蓋社宅,應該不准類似裕隆和大同公司變更土地科目為住宅區並變賣換取高利,應該是強制徵收並給合理代價,或市郊非林地地區結合當地住戶給予改建與購地優惠補償一起加入新社宅社區興建,然後開發為社宅並導引大眾運輸到市區。建材品質不用高級大理石門面等奢華建材,其實就參考新加坡的社宅就不會偏離方向太遠了。
本來大家看笑話都很會要蓋在你家附近先二話不說抗議個沒完蓋的漂亮也罵蓋的醜也罵KP自己也不用怪別人你這文章好好的在記者訪問你的時後講出來不就沒事了嗎(雖然這文章我看應該也是幕僚寫的吧)非得要講個鐵被開砲的話然後再來寫篇看似肺腑之言發FB不然以後都不要接受訪問請記者看FB好了
Kdexv wrote:社會住宅原本是打算要(恕刪) 新聞只會報明倫社會住宅房租四萬多,因為只有這種「新聞點」才會吸睛!根本忽略掉社會住宅需要打破貧民窟的刻板印象,社會工作中講求貧富混居的概念。那麼也就不會報每個月房租只有幾千塊的明倫社會住宅的套房!此外,我認為社會住宅不能過度講求自償率,而是由政府的社福預算進行整體補貼。台北市社會住宅蓋的品質算好的了,看看新北市板橋浮洲社會住宅就覺得差很多!
附近同樣條件的房子都租到6-8萬了,4萬很不錯呀再來,如果租金只要1.5萬保證塞全部滿滿的的窮人,窮人本身沒有錯,但是附近不太窮的居民會不爽,看不下去,天天抗議根本蓋不起來。40坪市中心新房子租1.5萬的話政府是一定賠錢,政府應該賠多少/多久?沒有租社宅的繳稅是繳辛酸的嗎?寸土寸金的台北市,財政紀律是基本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