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大大,如果私約不公開...(恕刪) 現在的資訊很發達 網路論壇很多 你上來發個問題 立刻有高手替你回答都更處也都有專人回答 我不擔心無良建商而且你可以一直去研究做功課 不就可以避免無良建商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113997&p=1我不會連結 請服用 以上是我去年寫的細說都更 請參考~
我歸納的結果,有錯請訂正,謝謝1.權利變換原則上是建商請估算師算出來的,然後資訊公開,但是住戶、建商可能會先協議合建,自然跟權利變換數字有差異2.mig33的疑問,究其根本是主張否定協議合建,應全面採權利變換的計算,按比例分配給所有實施者(住戶+建商),才有公平公正,但問題是並非所有住戶願意放棄協議合建這種可能以談判獲得更大的好處3.協議合建並不是黑箱作業,這土地房屋都是人家財產權,有權利跟建商協議合建,若都更單純思考分配問題,恐怕也是另一個反對聲音4.就都更實務來看,建商的資訊強勢是必然的,自己要多做功課。建商不會告訴你的秘密
hoorhuang wrote:我歸納的結果,有錯請...(恕刪) 我再來整理一下1.地主與建商簽訂合建契約 就不會有權利變換的問題2.地主不簽訂合建契約 程序上就會走上權利變換你的連結那兩套劇本 我思考了一下 確實如果無良建商會這樣操作但會有難度 因為資訊很發達 營建成本不是算不出來的 更何況都更處有都更工程造價要領來規範沒那麼好灌水空頭司令張教授有提出了修正案 其中一條是 估價師由政府 地主 實施者各自找一個就看立委們後續如何修法吧!
mig33 wrote:我不是講了嗎例如建商...(恕刪) 營建成本很難灌水的你隨便找個在台北開業的資深建築師 他就能幫你算出個大概值範圍了= ="這其實是最難灌水的部份大多灌水都是灌在潛銷 等等的上面因為成本這東西 要查還是查的到 比較麻煩而已 而且有點算是半公開的東西
deep impact wrote:我再來整理一下1.地主與建商簽訂合建契約 就不會有權利變換的問題2.地主不簽訂合建契約 程序上就會走上權利變換你的連結那兩套劇本 我思考了一下 確實如果無良建商會這樣操作但會有難度 因為資訊很發達 營建成本不是算不出來的 更何況都更處有都更工程造價要領來規範沒那麼好灌水空頭司令張教授有提出了修正案 其中一條是 估價師由政府 地主 實施者各自找一個就看立委們後續如何修法吧!...(恕刪) 就是要增加無良建商無良的難度!這還需要整理? 是吧!
mig33 wrote:簽約時雙方的資訊是不...(恕刪) 合建契約打在前面, 之後如果覺得分的沒有比權利變換來的好。地主/屋主 可以選擇權利變換。(並不完全適用"不乖"的地主/屋主)可是如Deep大說的,權利變換的數字是假的。我個人看法是建商的會計師精灌建材成本拉高起造價,跟你目前市值一比,所以地主就吃屎,大部分變成覺得合建契約的條件比較優渥~~才來的說法~~建築護建築拉~你永遠查不到起造價在哪裡~所以權利變更玩假的~文琳院的屋主是敗給的是法條~
dooex wrote:合建契約打在前面, ...(恕刪) 合建契約打前面 不滿意 在換權利變換 我前面就有說過啦 本來就是私約怎麼談就怎麼簽想知道營建成本 可以自辦都更 自行發包 自己出錢來蓋 不就什麼都知道了 自己賺飽飽建商本來就護建商我不是建商 我不是建商 我不是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