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真正了解房市走勢的人進來吧!

dr.meredith wrote:
真的阿? 我看...(恕刪)


版主講的沒錯啦!

1000萬的房屋,向銀行貸款800萬,一定要經過法拍程序,如果法拍是900萬,銀行就沒虧損;如果法拍是700萬,銀行就虧損100萬。
如果3拍都沒人拍,看銀行要用銀拍屋方式買,還是把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最後才認列虧損。


YTCHOU wrote:
版主講的沒錯啦!

1000萬的房屋,向銀行貸款800萬,一定要經過法拍程序,如果法拍是900萬,銀行就沒虧損;如果法拍是700萬,銀行就虧損100萬。
如果3拍都沒人拍,看銀行要用銀拍屋方式買,還是把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最後才認列虧損。


在財報出來前 風暴就已經上身了
市場不會等你

yunyunhome wrote:
這對銀行來說,並沒有...(恕刪)


我是知道!! 一開始銀行有告知她, 要求要有保證人, 是小孩子不願意讓家裡的老母操心,

自己找的朋友 ,徵信之後被銀行退貨...等我知道問過銀行才知道事情經過, 原想算了

不貸了..這下倒換經理打圓場, 說上面有一個月至少得承辦5件""首購""件數...這我第一次聽到

除了金額業績 還要求分配分行一個月至少要辦幾件""首購貸款""??

dr.meredith wrote:
在財報出來前 ...(恕刪)


所以要注意,向某些銀行貸給兩兆雙星和高鐵,當然很多都是連貸的,所以銀行的財報很難看的出來,每次都是問題出來後,股價突然跌停,買銀行股是有訣竅的,我就不在這裡發表了!

yunyunhome wrote:
補充一下,這是因為台...(恕刪)


台語有句話""拿錢放人"" 上次房市大回檔, 屋主賣房之後不夠還貸款,
自掏現金把貸款給清掉, 案例還不少..




dr.meredith wrote:
真的阿? 我看還沒進...(恕刪)


你阿...唉....標準的莫名其妙看衰的人,但連自己都講不清楚個道理...

我不會再回應你了~

不要以訛傳訛,凡事自己要先去了解後,再作評論

信不信,我的工作性質與房地產、金融業都毫無關係

我只是希望靠理解這些"常識",作好資產配置與規劃,以免辛苦賺的錢莫名其妙被金融業"騙走"

多年前,連動債賣得非常好,宣傳口號都強調"保本",但這些該死的銀行理專卻沒告訴大家,所謂保本的先決條件是發行公司沒有倒閉....

同樣地,銀行的定存能保本也是銀行沒有倒閉,但大多數國家都有針對小額存款作存款保險,因此定存才能被視為風險最低的

但是,如果該國被消滅了,銀行的存款也都只是廢紙

因此,真正最保險的是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是統一價的黃金

只是,黃金也存在著泡沫.....

前幾天還有人喊說油價要飆漲到150美元/桶哩,理由就是看似有道理的美元的貨幣供給量??!!

結果哩....今天就重挫給你看....原因很簡單,我昨天也提過了:利比亞問題可能會和平解決,雖然後來被判軍拒絕,但這卻引來投機客獲利了解出場的賣壓,單日跌幅就達2.5%(目前還在續跌中)

對了,俄羅斯已經大跌了,自得要進場"護盤"喔~

結論就是,任何一種資產配置都有其風險存在,但你自己要清楚這些風險,並以合理比例作分配,而不是人云亦云

alina58889 wrote:
我是知道!! 一開始...(恕刪)


承作首貸風險比較低吧!而且讓更多人分擔背負房貸,也比較能夠分散銀行風險(房市崩盤,不繼續繳利息的風險)

首次辦貸款的人通常都比較年輕吧?很少第一次辦貸款是年紀相對大的

再說,他就算沒錢、沒工作,但至少年輕吧?這麼年輕,隨便找個工作,也有能力償還幾百萬房貸的利息錢吧?

也許你會說,收入很低要背負這麼沉重的貸款利息,會很辛苦...銀行哪管你那麼多,反正你不還錢,就透過法院程序逼你按月吐錢~法院不會同情年輕人的,因為年輕人要找工作賺錢並不難,看你願不願意而已~

因此,對銀行來說,一個有500萬存款的中年人,另一個是年收入100萬但無存款的年輕人,那當然是年輕人風險低,因為他將來繼續的收入還很多,雖然他現在錢不多,反正房貸是長期性的,當然是以長期性收入為準~

在這個原則下,難怪很多投資客都喜歡用現金買房子(其實他們也相對難辦到貸款)

yunyunhome wrote:
你阿...唉...對了,俄羅斯已經大跌了,自得要進場"護盤"喔~
....(恕刪)


偶昨日把偶的單筆東歐基金出掉了
希望不是殺在最低

yunyunhome wrote:
承作首貸風險比較低吧...(恕刪)


銀行不是傻子~~過去是專職家庭主婦, 離婚扶養一個小孩, 拿不出像樣的存款證明, 要命的是也沒扣繳憑單..好讓銀行知道 ,將來有固定的收入...這樣的條件很難不被銀行承辦人"嫌" ,銀行當然知道她不是投資客的人頭..第一線承辦人員接觸後 心知肚明.

有那麼菜的投機客? 不知道如果人頭條件差時, 要先幫人頭養數月的存摺..裡頭數字還不能太難看..
免得被銀行打槍...

沒往來的銀行, 哪知你是阿貓阿狗, 反正就是條件..?? 承辦人應該是怕她, 無法按時準時繳息
我這廂才表明要自己借她..銀行轉得可快 , 馬上電腦查, 看看我是不是"爛腳""隨便講講"

很多人非常不喜歡跟不太熟的銀行往來..原因是會被"秤斤秤兩"
yunyunhome wrote:
補充一下,這是因為台...(恕刪)

因此,理論上房市崩盤,銀行的資產真的不受影響,因為他的資產是債權,而不是抵押品~
除非超過一段時間,債務人無力償還(名下無資產,也沒工作),銀行放棄追討,而把不良債權賣給討債公司時,銀行才會真正實現虧損

這個部份可能大多數的人都不了解,前段是對的,但後段需要修正,銀行債權在銀行資產的評估,正如許多人知其一的M1-Mn(M=month..數字代表幾個月),但較接觸不到的,是債權在逾期多久後,銀行的資產會受到影響,小弟當年在業界的規定,M3以上算逾放,要算在逾放比,M6以上算催收款,要提呆帳備抵(可怕的是,這也是金管會一紙命令就可以改變的,但通常是變嚴,從來沒有變鬆的),因此,在資產負債表上,M6的部份,就已經提前實現損失了,這樣不知道有沒有堵住"上面"有些自認為很了解金融的,對別人說三道四,管窺人家不懂的人的嘴?至於不良債權?左手換右手的、賣面子給利益團體的、真的不得不賣的...都有,但賣不良債權的動機,不在美化資產負債表,而是逾放比...
另外,有些人提到,美國房地產可以把房子丟給銀行拍拍屁股...這也不盡正確,正確的來說,銀行有Option,他可以行使Foreclosure,也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美國的拍賣跟台灣差異頗大,嚴格來說,法院並不經手拍賣的進行,他只准許),然後由律師、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台灣的金服就是)..等拍賣不動產。當然,還有一個選項,台灣幾年前修物權法才跟進的,就是銀行可以選擇以房抵債,只有這個選項,債務人才不必負擔剩下的債務....貸款買房,全世界沒有太大差別的,不要被誤導了...以為美國是買房炒房的天堂..結果變成地獄...
當然,許多投資客根本沒在工作,因此當快出事前,把名下資產都盡快"處理掉",就算賴帳,銀行真的莫可奈何~
這個...想的真的太多,沒有單一投資客有辦法一個人吃下來那麼龐大的貸款,惟一的方法就是人頭,而除了合夥關係的人頭外,一般養一個人頭的代價,需要10-30萬不等,大家可以算算,投資客的成本多少?因此,很遺憾的,真正對於銀行有莫大傷害的,百分之99都不是投資客,跌破大家眼鏡的,是大型超額違法聯貸與前些年大家都知道的消金風暴....至於房貸?沾都沾不上邊...真正在市場上的投資客,進出速度都很快的,該跑的時候,沒有惜售的問題...但兼差性質的投機兼投資客?當然,會受到傷害,但這些人通常有正當工作,且多少有點錢,能撐下去,會硬撐下去,至於有沒有撐不下去的?當然有,但對照其他龐大的消企金逾放,杯水車薪..起不了太大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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