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文林苑建商有動作了

kuoyuan1 wrote:
建商是將兩塊地都圍住...(恕刪)

快把照片放到網上,那你就紅啦!!!!
不過話說回來了,王家不是已經被劃入合併都更的範圍內了嗎?
那都更工地被建商用圍籬圍起來也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嘛,不然一般人進入工地受傷了誰負責?
其他住戶都不會沒事往工地走,怎麼王家閒得無聊就是要在危險的工地趴趴造啊?
這樣吧,就專門為王家開兩道門,專門幫王家打兩套鑰匙,但王家得簽切結書,要是在裡面受傷了後果自負,任何物品有缺損遺失王家願負全責,這樣你覺得可以接受嗎?
cazando wrote:
快把照片放到網上,那...(恕刪)

請參照公視新聞,建商是把所有地(包含王家兩塊地)都圍起來,可沒有特別區隔出801號地。
所以說,樂揚可以告王家毀損,頂多就是罰錢。但樂揚可無法請王家走人,也無法開工,這就又回到原點,情況膠著中。
話說,你都不看新聞,只看01嗎?
kuoyuan1 wrote:
請參照公視新聞,建商...(恕刪)

沒有錯啊,建商為了公共安全的理由把建築工地圍起來哪裡有錯?????
我不是說了嗎?
這麼簡單的基本觀念還需要去看新聞才會知道嗎?
違法的是王家又不是建商
倒是不知道誰會去專門支持違法亂紀的傢伙??何不乾脆挺槍擊要犯乎?
我第一句話是故意說來諷刺你的你都看不出來?
cazando wrote:
王家有兩塊地,一塊不合併都更會成為袋地,另一塊有接鄰捷運高架橋算是有路可以讓人通行,有點腦子也知道是哪一塊被圍起來了吧?

cazando wrote:
快把照片放到網上,那...(恕刪)

cazando wrote:
沒有錯啊,建商為了公...(恕刪)

我只說王家兩塊地都被圍起來了,有錯嗎?我又不想紅,只想證明我有腦子。
你要我放照片,跟你說了資料來源,你還要硬凹。你知道建商在801號地上未簽租約圍鐵圍籬是侵占嗎?就算基於公共安全理由也不能無故侵犯他人私有財產。違法的可不只王家,建商也有錯呢!你也在支持違法行為!有考慮要支持槍擊要犯嗎?
總之,事情又回到原點,唯一被打臉的,只有北市府而已。看戲中....

kuoyuan1 wrote:
我只說王家兩塊地都被...(恕刪)


這次文林苑最大受益者不是建商 不是王家 室吳敦義
郝龍斌被打趴了 2016年只剩朱立倫一個對手
毀損罪???

那看來還有後續了

拿著等著看好戲

官商官商阿.........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工地要為安全圍籬 有人會決得有問題媽

沒有圍才有問題八
realeric wrote:
工地要為安全圍籬 有...(恕刪)

擅自將圍籬圍在私人土地,你認為沒問題嗎?

kuoyuan1 wrote:
擅自將圍籬圍在私人土...(恕刪)


可惜按照都更條例,建商圍圍籬是有權行為。而現在沒有有權解釋機關說那條例是違憲的。
現在是都市更新條例已決議

也到了住戶拆遷完階段


實施方有權將都更地區維護安全做圍籬



實施方不一定是要建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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