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ZZZ ing wrote:
當然樂揚建設這方面是...(恕刪)


可否指出何時

王家有表達過願意買觭零地以合法退出都更?

如果沒有那你說這些的意義...

建商知法會玩法是必然

但王家會一直敗訴並不是無辜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你不照著玩想開外掛

被砍掉重練根本不值得同情

greatektw wrote:
可否指出何時王家有表...(恕刪)


他們絕對無法提供。
如果王家願意買地,現在就是在協議桌上,只是不一定能協調出結果就是了。
(光價格就是問題,王家說他家的地值2億,別人也可以比照開價;王家占用鄰地都不付錢,我很懷疑他願意比照著2億付錢)

支持王家者最喜歡強調的是:
1.我家的財產為何不是我做主......好像世上沒法律或是不需要經過任何過程就可以拆你家房子。
2.王家住了百年。......怪了,住了百年就是皇帝,可以不管法律嗎。
3.內政部(好像是)官員不是說王家可以切結不參加都更後果自負就可以退出嗎?!......內政部後來發表聲明說這只是建議,他們遵重北市府的地方自治權,這群人就沒看到了。
4.王家不是說他們願切結不參加都更後果自負嗎,為何就不能退出......酒駕切結警察抓到就不開罰單嗎?!

這群支持王家的,繞來繞去就是不願面對"王家沒有讓自己符合被劃出去的合法條件",卻非要樂揚或市府劃出王家,要不就是說市府可決定,卻忘了市府要決定也得"依法"決定,法律可是白紙黑字寫在那裡。
別問我建商要怎麼處理現狀,那是樂揚的問題,與我這個路人甲無關。

greatektw wrote:
可否指出何時王家有表...(恕刪)


政府建商有照規則走嗎 憑什麼王家就一定要照不合理規則走
ZZZ ing wrote:
什麼叫藐視法律? ...(恕刪)

可以排除王家的法律你找得出來,才能說別人藐視法律吧。
那法律在哪裡,你倒是引用一下,別悶在心裡不説啊。
如果凡事以官員說話為准,要法律做甚麼?!妳以為這是人治國家,法律是裝飾用啊?!



肥貓宅男
你是說建商不照法律走,還是不照規則走?!這兩者可是有差別噢。
王家不遵守法律判決,大家都看到了。
整個都更從整合到立案,建商哪一點違法,你倒是舉個例子出來。
如果建商不是違法只是不照規則,請問規則誰說了算,你嗎?!

豆子小珍珠 wrote:
他們絕對無法提供。如...(恕刪)


真有佔用早就提告了 都更處說可以排除算不算依法

而且內政部被監察院糾正為什麼不敢提
肥貓宅男 wrote:
真有佔用早就提告了 ...(恕刪)


1.地政事務所發的謄本,明白寫著王家占用鄰地,你不願面對隨便你。
2.鄰居為甚麼不提告,得去問鄰居;但鄰居不提告就表示沒占用,你這個邏輯哪來的?!
3.都更處不能光說,還得找出排除不違法是依哪條法,請問你是哪一條?!
這檔事經過法院判決,法院依法說不得劃出還明白寫出法條,你說的官員是出一張嘴,沒引用法條;這種情況下,當官員和法院意見不同,誰說了算?!
4.內政部是被糾正沒錯,我當然敢提。
但是請去看清楚被糾正的理由,可以和文林苑扯上關係的是"授權地方政府作評估的指標,台北市就根據這條文訂了14項指標,14項之中有合乎3項就可以劃為都市更新的單元"這一項;勉強有關的是應設立法院外的仲裁機構。......這完全無法改變王家依法應劃入的事實,還是你以為法院外的仲裁機構就可以違法啦。
。拜託,不是撿到籃裡的就是菜。
肥貓宅男 wrote:
政府建商有照規則走嗎...(恕刪)


你要不要自己下載法院判決回來看啊

建商是沒有積極幫王家解套
(實際上建商也不可能有積極的動機跟理由)

但王家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是事實
(不然早就去釋憲了)

法院不是台北市政府開的
(最近google案法院不支持市政府)

真正原因就是王家沒要買地
說實在的萬一人家開高價王家也買不起
但當時的規定他就是得要那塊地才有建築線
沒有建築線就只能被納入

豆子小珍珠 wrote:
1.地政事務所發的謄...(恕刪)


佔地表示王家要強行納入都更?

這個解釋有點。。。。。。。


排除要用哪一條? 當然是畸零地處理規則囉!


法律又不是你想走哪一條,就只能走哪一條?

當初樂揚有先透過畸零地調解排除王家,何來今日問題?


不要說啥沒法律,不然為什麼王家產權仍在,市府認定文林苑案屬私權問題?

很簡單,憲法保障嘛! 你都更法比憲法還大嗎?

就算內政部告訴大家,樂揚建設有工地管理權,你敢進去動工嗎?

不敢嘛,因為樂揚建設不可能在不動到王家產權前提下,進行工程!

市府告訴你,這是私權問題,公權力不介入(這就是憲法保障王家,不然市府還不拆?)。。

你樂揚建設沒有公權力幫忙,王家又不退讓,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就是樂揚大老闆現在的困境,你要面對的,是這狀況,

而不是一再告訴大家法院敗訴,王家就一定得怎樣? 法院在核定指揮都更進行的啊?

講白點,市政府不想動,不想揹黑鍋,你就是什麼也辦不到! 怎樣? 過年去露營抗議吧?


你一路在講自己的迷思,現實狀況是: 那不是你講的那套,就像E大師一樣,

他覺得他講的都對,別人通通誤解或斷章取義,嘴巴說誰都會,

現實一攤,樂揚一年來,動得了工嗎? 誰說得對呢?

greatektw wrote:
你要不要自己下載法院...(恕刪)


這是因為樂揚建設當初不肯走排除王家的作法,

不是王家完全沒有排除之道!

所以市府雖然一再強調王家納入都更合法,

但也一再強調,王家是可以排除的!


沒建築線就得怎樣? 這個問題只有台北市政府在製造而已!

它執行的結果,就是: 圖利財團及建商! 一般人哪有那種財力去強行併購高價畸零地?

文林苑搬去其他縣市,都不會有這種狀況!

有本事台灣的畸零地如此眾多,政府何不全部徵收去? 甚至強制建商一定要收購?

開什麼玩笑,又不是每塊土地都是文林苑這種寸土寸金精華地,敢這麼規定,建商找你拼命!


現在文林苑的問題是: 市政府不再認定它是必須強制執行的都更案,

所以將其劃規私權問題處理,那麼,樂揚建設要嘛買下王家,要嘛排除王家,

別想再靠公權力逼迫王家就範! 至少目前為止,市府就是動也不動,你繼續抗議吧!!!

排除王家根本不是問題,問題只在於樂揚建設及同意戶陣營,不肯幹而已!

至於為何不肯? 大家應該都知道了。
ZZZ ing wrote:
這是因為樂揚建設當初...(恕刪)</blockquote

畸零地的處理方式並非為圖利財團

與市政府也沒關係

若你是畸零地地主

你的地被袋地地主佔用

你就會換個角度想了

我想你一定沒去看判決書跟地籍圖

有看過就知道這塊觭零地是王家出入道路

若不解決不要說是排除

連原地重建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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