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你批評我對於文林苑不...(恕刪) 請問合約是做什麼用 擦汗還是貼牆壁 現在只要有人罵樂揚你一定出來辨護同意書說多久了還拿不出來 廣編也不敢面對 你是找不到呢?還是不願意找? 還給你
ccicjason wrote:E大還在努力, 真是...(恕刪) 重送設計把王家包在都更內原地重建就有解,我相信E先生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不然不會我幕府十六提這麼多次他一次都沒有回應,只會不斷在那迴圈建築線法規。但是這種規劃建商和同意戶不會想採用的,因為這樣做不論王家願意釋出多少的容積獎勵,都還是有損建商和同意戶當初簽約時約定的獲利。即使有協商平台,但是如果同意戶和王家都堅持原有權益,建商不願出面負責繼續神隱,想要解決問題應該沒那麼容易。
Erichuangtw1980 wrote:你批評我對於文林苑不...(恕刪) 我告啥? 現在文林苑是私權問題,市府不會強制拆遷,基本上我的訴求不就如此?樂揚建設問題,請大家"看圖說故事",這樣不可以喔?你心痛啦? 同意戶是要同情或幫腔樂揚什麼?你可否把動機講一下?段老闆自己都沒講話,還輪到你? 你是樂揚的什麼人? 切!
亞利安星人 wrote:重送設計把王家包在都...(恕刪) 當然! 樂揚建設要的是"沒有損失"的和解!所以才會有人提出:排除王家,但容積獎勵不變的說法!還真是露出馬腳了! 某位大師就是這麼提議,還反咬其他人抗議什麼? 又不是他出的?坦白說,政府喜歡給容積獎勵,那就自己扛後果,反正也不必我上去抗議,但是,由此可知,樂揚建設倒底要什麼東西了?原來只要滿足你樂揚的利益,王家怎樣根本不是重點,所以,我認為文林苑最好的解決方式,是政府出錢把王家土地買下,王家開多少買多少,反正花的不是樂揚的錢!然後無償轉送給樂揚建設蓋地圖利,如此段老闆保證笑到合不攏嘴!我只覺得很奇怪,台灣的法律,及政府施政,都得100%維護建商/財團利益,甚至建商要怎賺錢,都要政府"保護""支持"是嗎? 奇怪,週遭店家因為不景氣,倒了一堆,怎麼我們一般"關係不好"的老百姓,沒這個待遇?樂揚有本事硬吃王家土地,現在吞不下去得損失或賠錢,政府(老百姓)就得幫它買單?
ZZZ ing wrote:我告啥? 現在文...(恕刪) 幾個月來要你提出文林苑建商的不法作為,好幫助王家訴訟,結果你只能提出去年的一張照片和2張漫畫?也不敢說代表的意義。你幾個月來大批量發文,結果就只有如此?你是不願找,還是找不到?
亞利安星人 wrote:重送設計把王家包在都更內原地重建就有解,我相信E先生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恕刪) 記得懶人包就有這個做法,但是被王家拒絕。你的做法,有沒有更詳細的說明,我先貼上一位網友的看法供參考,Robert Wang 轉貼在梁議員的臉書,供參考https://www.facebook.com/shilinwinlin/posts/292767727522286?comment_id=1297919&offset=0&total_comments=15王家提出的方案,在會議上仍以「原地重建」為基本訴求,可以接受劃入文林苑都更範圍,此外,詹順貴表示,目前王家兩戶中間由一戶(的空地)隔開,也可以接受土地交換、靠攏,併在一起重建,讓未來文林苑的基地更加完整以上節錄轉貼自苦勞網梁議員,你看小看他們這一掛了。王家沒什麼了不起,但王家現在背後有個詹順貴律師,而小組內惟一法律背景的蔡志揚律師是王家最高行政法院的訴訟律師,蔡志揚前幾天也說他認為原地重建是建好的,他們這一掛不會提不出合法的方式他們的方式很簡單依都更29條第一項 進行都更計畫變更取得3/4 同意即可(此部份為營建署都更組回覆的方式)這樣都更計畫就可全部從跑,重新規畫兩棟王家住宅,與大樓當然,這還要配合作假帳,權利變換計算的價錢要符合王家的需求,且樂揚要搞定36戶不淮他們選王家的獨棟即可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除非王家是帝王,不然是要把所有同意戶跟建商當白痴以上提供給梁議員參考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3770不見面免吵架 氣氛還好 文林苑溝通平台 三方各表 | 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