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建照到底到期了沒啊!? 有網友知悉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
重送設計把王家包在都...(恕刪)


這個做法王家的土地和36戶合併成一塊了,所以整個地塊共用文林路和後街的建築線

記得在懶人包中被王家拒絕,




網友的討論供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shilinwinlin/posts/292767727522286?comment_id=1297919&offset=0&total_comments=15

Robert Wang 轉貼在梁議員的臉書

王家提出的方案,在會議上仍以「原地重建」為基本訴求,可以接受劃入文林苑都更範圍,此外,詹順貴表示,目前王家兩戶中間由一戶(的空地)隔開,也可以接受土地交換、靠攏,併在一起重建,讓未來文林苑的基地更加完整
以上節錄轉貼自苦勞網

梁議員,你看小看他們這一掛了。王家沒什麼了不起,但王家現在背後有個詹順貴律師,而小組內惟一法律背景的蔡志揚律師是王家最高行政法院的訴訟律師,蔡志揚前幾天也說他認為原地重建是建好的,他們這一掛不會提不出合法的方式

他們的方式很簡單

依都更29條第一項 進行都更計畫變更取得3/4 同意即可(此部份為營建署都更組回覆的方式)
這樣都更計畫就可全部從跑,重新規畫兩棟王家住宅,與大樓

當然,這還要配合作假帳,權利變換計算的價錢要符合王家的需求,且樂揚要搞定36戶不淮他們選王家的獨棟即可

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除非王家是帝王,不然是要把所有同意戶跟建商當白痴

以上提供給梁議員參考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個做法王家的土地和36戶合併成一塊了,所以整個地塊共用文林路和後街的建築線


你終於突破盲點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記得懶人包就有這個做法,但是被王家拒絕。

你的做法,有沒有更詳細的說明...(恕刪)


更細的說明?

這真的要收規劃費嘍~

建商要跟我簽約嗎?

但是我建議實地去看看,

他省錢我省事,

逛過就知道怎麼在法規邊緣滿足雙方。(提示:側門)


至於王家拒絕這樣做?證明呢?

新聞怎麼看起來王家現在傾向我說的這種方式?


UDN wrote:文林苑/王家:靠攏重建 同意戶:怎可能


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王家不希望整個都更案僵持不下,「靠攏重建」已是變通方式之一。張金鶚則在會中表明,王家訴求將納入考量。

王家訴求原地重建,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直言「怎麼可能接受」。謝質疑,若原地重建,都更程序是否要全部重新來過,這樣同意戶要等多久。



至於那位網友跟我意見相仿~

我相信同意戶看了絕對會眼紅,

表面上看起來是同意戶不肯,

實則是建商繼續裝無辜看戲,

建商不可能為了加快動工得罪出錢的金主,

反正拖下去其實對建商只有些許成本增加,

貸款的現金流還可以拿去其他地方操作,

何樂不拖?幹嘛重送?

Erichuangtw1980 wrote:
幾個月來要你提出文林...(恕刪)


請問樂揚建設跟你有啥關係?

幾個月來除了攻擊王家外,你對文林苑案提出什麼可行方案?



怕什麼就來什麼,這是我對某些不上道的網友的看法!

很奇怪耶,你可以宣傳王家問題,數百貼都沒事,我就不能宣傳樂揚的問題?

貼一個晚上十幾篇你就受不了?


樂揚建設問題就是如此,大家看著就是,我為什麼不能宣傳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幾個月來要你提出文林...(恕刪)


請問樂揚建設跟你有啥關係?

幾個月來除了攻擊王家外,你對文林苑案提出什麼可行方案

你是不願找,還是不敢找?



你不動,我不動,我不可能貼得比你多,你少抱怨了,好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個做法王家的土地和...(恕刪)



其實我覺得這個辦法真好!

要人家土地,又不肯排除,那還想照自己意願去強買人家土地,

這叫強盜! 要當強盜,總要付出代價,不是嗎?


把王家獨棟蓋起來,規劃成一個"文林苑",實在有才!

至於下面講得就好笑了,什麼當建商是白癡,搞定同意戶?

真是笑話奇譚,只要王家不講話,全台灣沒人敢反對樂揚建設單獨排除王家!

還什麼法令問題????

自己要人家土地在先,又說人家獅子開口? 王家再怎開口,敢叫你非買下他們家不可嗎?


要人家土地還想硬上,這當然是土匪強盜,還說什麼呢? 政府逼你當強盜?

難道要像下面的文林苑,才是中華民國該有的都更鳥樣?




ZZZ ing wrote:
幾個月來除了攻擊王家外,你對文林苑案提出什麼可行方案

你是不願找,還是不敢找?...(恕刪)


畸零地如何退出都更的方法,我提出不少,第一頁就有一部分,

幾個月來,你誇口說可以你提出合法不用到鄰地排除畸零地的規劃,目前沒看到?而且你要價100萬。

幾個月來,你批評他人不討論不利建商資料,要你提出文林苑建商的違法資料,你提出市長和建商合照及2張漫畫。

你的眼界高,但是做不到你自己的要求。



只要討論和你意見不同,就是建商派,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如何退出都更的...(恕刪)


基本上,你的結論只有一個: 就是強迫王家拆遷!

樂揚建設不肯排除王家,一切都是空談!

沒有實際動作及表示,當然只剩下一張嘴放話,這就是你一年來的作為!

當然,你會這樣做,原因當然是段大老闆不肯承受"損失"所致

所以只要樂揚建設得不到原先預期的利益,你一定直接或間接反對,不是嗎?


話說回來,段大老闆怎損失,關你同意戶啥事?

合約拿出來,照辦就是
,你樂揚交不出房子,賠錢啊! 還幹啥?

褚家跟王家為什麼不同待遇? 當然不是市府的要求,而是樂揚想不想放手,不是嗎?


ZZZ ing wrote:
基本上,你的結論只有...(恕刪)


事實勝於雄辯,



我有提出畸零地退出都更的解法,在第一頁就有一部分,

而你除了謾罵,並沒有做到你說的提出畸零地不用到鄰地的合法退出方法。


對於文林苑事件的討論,祇看到你提出用錢解決的方法。

你的眼光高,但做不到你自己說的標準。

Erichuangtw1980 wrote:
事實勝於雄辯,我有提...(恕刪)


事實勝於雄辯,

我有提出文林苑都更案的解法,就是買下王家或排除它!

排除王家只須直洽台北市都更處! 你動了沒?

而你除了空話,並沒有做到你說的提出排除王家方法。因為你根本沒放棄王家!

對於文林苑事件的討論,祇看到你提出樂揚不可能接受的方法。更沒有任何實際作為,

而我跟k大,一個願意幫你排除王家,一個願意幫你生設計圖,你卻動也不敢動!


你的眼光高,但做不到你自己說的標準,空話跟廢話滿天飛,就是沒半點實際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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