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
重送設計把王家包在都...(恕刪)
這個做法王家的土地和36戶合併成一塊了,所以整個地塊共用文林路和後街的建築線
記得在懶人包中被王家拒絕,
網友的討論供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shilinwinlin/posts/292767727522286?comment_id=1297919&offset=0&total_comments=15
Robert Wang 轉貼在梁議員的臉書
王家提出的方案,在會議上仍以「原地重建」為基本訴求,可以接受劃入文林苑都更範圍,此外,詹順貴表示,目前王家兩戶中間由一戶(的空地)隔開,也可以接受土地交換、靠攏,併在一起重建,讓未來文林苑的基地更加完整
以上節錄轉貼自苦勞網
梁議員,你看小看他們這一掛了。王家沒什麼了不起,但王家現在背後有個詹順貴律師,而小組內惟一法律背景的蔡志揚律師是王家最高行政法院的訴訟律師,蔡志揚前幾天也說他認為原地重建是建好的,他們這一掛不會提不出合法的方式
他們的方式很簡單
依都更29條第一項 進行都更計畫變更取得3/4 同意即可(此部份為營建署都更組回覆的方式)
這樣都更計畫就可全部從跑,重新規畫兩棟王家住宅,與大樓
當然,這還要配合作假帳,權利變換計算的價錢要符合王家的需求,且樂揚要搞定36戶不淮他們選王家的獨棟即可
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除非王家是帝王,不然是要把所有同意戶跟建商當白痴
以上提供給梁議員參考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個做法王家的土地和36戶合併成一塊了,所以整個地塊共用文林路和後街的建築線
你終於突破盲點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記得懶人包就有這個做法,但是被王家拒絕。
你的做法,有沒有更詳細的說明...(恕刪)
更細的說明?
這真的要收規劃費嘍~
建商要跟我簽約嗎?
但是我建議實地去看看,
他省錢我省事,
逛過就知道怎麼在法規邊緣滿足雙方。(提示:側門)
至於王家拒絕這樣做?證明呢?
新聞怎麼看起來王家現在傾向我說的這種方式?
UDN wrote:文林苑/王家:靠攏重建 同意戶:怎可能
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王家不希望整個都更案僵持不下,「靠攏重建」已是變通方式之一。張金鶚則在會中表明,王家訴求將納入考量。
王家訴求原地重建,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直言「怎麼可能接受」。謝質疑,若原地重建,都更程序是否要全部重新來過,這樣同意戶要等多久。
至於那位網友跟我意見相仿~
我相信同意戶看了絕對會眼紅,
表面上看起來是同意戶不肯,
實則是建商繼續裝無辜看戲,
建商不可能為了加快動工得罪出錢的金主,
反正拖下去其實對建商只有些許成本增加,
貸款的現金流還可以拿去其他地方操作,
何樂不拖?幹嘛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