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先算你自己的吧。他發...(恕刪) 那是最近,比起他註冊以來的"業績",大家想追隨其後,還要繼續努力才可以! 我必須承認自己努力不夠!當然,你也可以追隨啊!!!E大師你都不敢說他怎樣了,為啥追隨不得?
Erichuangtw1980 wrote:畸零地排除,得有陪著...(恕刪) 又是你在誤解法律了!現在政府已經不可能再讓畸零地地主如此拿翹!如果你不願意合併使用,而剩下土地是可以獨建的,就大家各走各的!政府還有理由去"保護"畸零地啥"現實擺出來,樂揚建設並非把這個原因當理由嘛!否則你可以要求市政府重新檢討並救濟嘛! 有這麼做嗎?就像你宣稱市府不許樂揚排除王家,事實上,就算真有其事,樂揚建設又何嘗抗議或爭取過什麼? 如果市府說的話,樂揚都打算照單全收,那麼,你現在在這裡洗板洗啥? 私權問題,政府不會介入,不夠清楚明白是嗎?就是樂揚不甘心嘛,所以就如同你說的: 發動民粹,意圖謀奪王家土地,給政府施壓!一下子X先生死在哪裡好可憐,生前沒辦法趕走王家,蓋自己的房子!一下Y先生到處流離失所開記者會,一下子Z小姐半夜作了強拆鄰居房子的美夢!這不叫民粹,什麼叫民粹? 這些毫無智慧的小動作小手段,只是讓人更覺得樂揚不擇手段,其用意不善不良而已! 你以為有啥幫助? 王家328之後,除了自己土地上抗拒樂揚之外,幾乎沒什麼動作,現在是誰十天半月就一個"節目"出來? 還誰搞民粹哩?要樂揚建設一個個把地主排除,它會願意嗎?從民國96年到現在近七年時間,樂揚建設的字典裡,何來"放棄"兩個字?
我絕對投降,我沒這個閒工夫泡在網路上吵這個。我只說一下。至少,我是可以很輕鬆的看完他所有張貼的文章。述理清楚,法條,據典...甚至能感受到人家是心平氣和的在分析整個事件。至於你們這些支持者...用字尖銳,態度強硬,看了超級不舒服的。要理沒有理,要法條沒法條,要據典沒典故。全靠的所謂的『正義』說句不好聽的,我完全看不到正義在哪。
Wow_Senior wrote:我絕對投降,我沒這個...(恕刪) 你這段話,毫無證據及說服力,講白點,就是幫腔而已,還有啥意義?我們來講E大師吧!有理論,是啊! 歪理一堆,被人踢到爆還要自說自話! 都更的公共利益就是一例!政府都不敢背書得強制硬幹的都更,被講得好像公共工程一樣偉大? 這不歪理有法條,有啊! 同樣是謊言及錯誤,還有自己錯誤的解讀(但他會一口定反對者都是錯誤解讀)!這樣是什麼理性討論? 他舉出的畸零地處理辦法13條強制徵收,什麼時候政府幹過這種事?至於陳述的事實有沒說謊,當然有! 文林苑消防問題,跟網友論戰幾百篇,最後,人家去消防局一問,原來,不能把人行道當成消防通道計算的! 吵了半天,沒這樣他還不肯住嘴!簡單來說,他就是樂揚利益的代言人及化身而已,除非你智慧遠低於常人,才看不出來!講理不難,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照樣有完整的理論基礎,可是,講正理,符合正義的原則,難! 尤其是對到處製造都更受害者的建商,難到骨子裡了! 要樂揚多出一億,少賺點,可能嗎?人家不反對,就可以強行處分人家財產,這個理由還真是歪到誇張! 世界少有!一般狀況下,要人家東西,就是去求人家,取得人家同意,建商派看法,確實與眾不同!尖銳? 當然! 一個強盜建商跟一個市府幫兇,不憤怒不抗爭,還在那邊好好先生,才是沒是非!哪怕是去年四月開文林苑案檢討會時,學者哪個不是砲聲隆隆,讓都更處的人下不了台?都更法搞成強制好好拆,都更處當然失職該負最大責任! 還溫良恭儉讓,跟他們好來好去?領錢給你福利保障,是要你當公僕,為百姓服務,豈能最後搞成政府跟強盜合流? 謀奪民地?你也不要再指控反都更人怎樣,沒有一個人,認為樂揚建設,應該給王家要脅,沒有一個人,主張王家絕對不可排除! 政府的態度一樣如此,所以,我們會幫王家圖啥利?拿什麼錢? 再者,當事人王家到現在為止,收了樂揚多少錢? 樂揚已經收的預售戶大筆訂金不叫圖利,王家一毛錢都沒到手倒變成圖利了?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