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就算王家的媒體發...(恕刪)


你先搞清楚商業/法理上什麼叫"後悔""毀約"好嗎?

你什麼時候跟王家達成都更條件合意?


王家也許跟樂揚談過都更條件,但是,王家從來沒正式點頭答應樂揚要加入都更!

你說有嗎? 那麼回到上一句:條件是什麼? 王家免費送地給段老闆都更賺錢?

請問哪一個同意戶,沒有實際跟樂揚達成條件協議,就讓樂揚建設把房子給拆了?

在這版上,你"發明""製造"很多亂七八糟,莫名其妙的邏輯,不是嗎?


不表達 = 默認 = 同意

無法重建 = 強制納入都更

法律有規定 = 一定得這麼幹

法官說合法 = 都更只能強制拆遷


這些全部都是錯到離譜的理論邏輯,你卻"堅持"了一整年? 切!




Z大, 關於袋地地主是否不要參加都更, 如我前所言"我毫無意見", 我個人只認為既不參加那後續袋地地主遇到的法規問題須自己承擔. 那至於王家是否是袋地, 有些人一直提之前, 我就不懂, 之前當然不是啊, 還有什摩好說. 問題是不加入都更後呢??? 用之前,那乾脆用尚未有淡水線的時候好了.

至於, 如果不用強制納入, 那都更14條到底要如何解釋? 若今天不談王家, 就是一個都更案, 有一地主若不參加都更就會成為袋地, 那地方政府若不要求建商將其納入都更, 是幫助了地主還是放棄了地主的權益?

至於法律要不要遵守的問題,就看個人吧. 就像戒嚴時期, 有些人用武力反對, 有些人從體制內改變.




ccicjason wrote:
Z大, 關於袋地地主...(恕刪)


我前面沒說過嗎:

法律上的條文,政府有解釋及裁量的權利!

所以當然沒有違法問題! 法律是市政府訂的,它當然有解釋及裁量的權利,

而不是某位E大師,"他認為"他說怎樣就是怎樣?


除非你哪天看到都更法規定: 進行都更時,凡是遇到不同意戶,

一律採取強制多數決強制拆遷! 基本上,你不可能看到這種條文。。。


否則,要不要這麼辦,是主事者地方政府的裁量,不是你說要怎樣就怎樣?

更不是你看到"可以強制拆遷"就表示一定得這麼幹!


你還是把腦袋重新洗洗吧。。。

如果說你並非建商派,那麼還講這話,表示"中毒已深",搞不清政府權力行使的原理。。

建商的宣傳,已經淹沒你的常識跟理智了! 所以你會認為,沒有強拆王家,就叫"違法"!?

還在想什麼體制外,什麼革命的,扯太遠了吧?!
ZZZ ing wrote:
除非你哪天看到都更法規定: 進行都更時,凡是遇到不同意戶,

一律採取強制多數決強制拆遷! 基本上,你不可能看到這種條文。。。..(恕刪)




紀大得到的官方回復,是要不同意戶正式提出意見,

王家的媒體發言和訴訟,王家也是認為必須參加公聽會和依法照程序提出反對。



Erichuangtw1980 wrote:
紀大得到的官方回復,...(恕刪)


所以監察院糾正等於無效就是
Erichuangtw1980 wrote:
紀大得到的官方回復,...(恕刪)


這事你還敢提?

官方雖然回答這部份,但也同時回答你表達意見"僅供參考",

這沒矛盾嗎? 事實上後者才是真正的答案,因為大家都很清楚,都更制度是強制多數決,不是嗎?


再者,現實來看,趙家,彭家,褚家三家都明顯表達反對意見,請問都更處就因此排除他們嗎?

樓上貓大也講了,監委就針對此事提出糾正,不同意不能視同同意,明顯的事實!




台北市積欠健保費,當時馬市長也打輸官司了,他不付他還不當總統當得很爽。
都這種惡例...

clark914170 wrote:
台北市積欠健保費,當...(恕刪)


所以當年的馬市長也留下願打官司但不服輸的例子。
clark914170 wrote:
台北市積欠健保費,當...(恕刪)


要郝市長吃鱉,也得要你敢告啊!

請問樂揚段老闆敢告嗎?

基本上,機率比幾乎不可能發生的好好拆,還來得低啊!!!

段老闆若不是摔傷了腦袋,或跳水腦袋進了水,不清不楚,敢當真告市府?


如果我是郝市長,段老闆當真吃了熊心豹子膽,敢認真告我台北市政府,

我就"公事公辦",讓他爬著滾出台北市! 豈只一個小小文林苑? 其他案子也不必做了吧?!

我用自己政治生命幫你好好拆,你是這樣"回報"我的? 這種不道地的財團,放過你我跟你姓段!

憑樂揚建設的社會形象,基本上是建商之最! 要收拾你剛好而已,還有什麼需顧忌的?

別忘記郝市長是"將門虎子",真的讓他得理,你還跑得了?

(當然,這樣的前提是郝市長的好好拆,並沒有跟段董有對價式利益交換!)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當年的馬市長也留...(恕刪)


04/22 中時電子報: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13/20130422003566.html

文林苑解套遙遙無期 同意戶呼好累

2013-04-22 中廣新聞 林麗玉
文林苑都更爭議未解,北市府「六人協商小組」,上週三已經首度邀王家、同意戶及樂揚三方協商,儘管先前王家、同意戶等三方,都希望透過公正協商,找出文林苑解套,不過今天(二十二號)同意戶代表,到市府遞交陳情書,質疑這個協商平台,光是一個議題寫報告就要三個月,時間遙遙無期,他們無法接受這樣的協商方式,同意戶等得好累,他們要協商小組告訴他們動工、回家時間,否則下次就不參與協商。(林麗玉報導)

文林苑都更爭議遲遲未解,儘管北市府的「六人協商小組」,已經在十七號晚間,首度邀集不同意戶王家、樂揚建商及同意戶三方協商,不過同意戶對於協商進度遙遙無期,也再度表達抗議,二十二號再度到北市府遞交陳情書,由副市長辦公室接下陳情書,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說,文林苑爭議希望透過協商平台,找出讓他們回家的時間,不過第一次的協商,竟是演變成一群委員個別聽完各方意見,還要花三個月時間,才能寫報告,要他們還要遙遙無期的等待,甚至現在協商平台,還在討論王家原地重建、甚至兩地靠攏,這個議題已經法院敗訴,還需要拿出來研究嗎?協商平台根本只考慮到王家,沒有顧慮同意戶的感受,同意戶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協商方式,同意戶等得好累,他們要協商小組告訴他們動工、回家時間,否則下次就不參與協商。

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說,整個協商過程,都沒有顧慮到同意戶老家人的感受,尤其協商小組一個議題要三個月報告,下一個議題又要三個月,同意戶不知道可以等多久,還有自救會成員質疑,同意戶百般忍讓,希望藉由協商找出文林苑解套,不過現在卻變成公標案各方提案,先前市府由前副市長陳威仁協助文林苑解套,現在換成張金鶚,難道要換一任一任的副市長,同意戶也向市長郝龍斌陳情,請郝龍斌市長兌現自己的承諾,年後三個月內解決,給他們動工完工交屋的時間,如果沒有答案,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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