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就算王家的媒體發...(恕刪)
你先搞清楚商業/法理上什麼叫"後悔""毀約"好嗎?
你什麼時候跟王家達成都更條件合意?

王家也許跟樂揚談過都更條件,但是,王家從來沒正式點頭答應樂揚要加入都更!
你說有嗎? 那麼回到上一句:條件是什麼? 王家免費送地給段老闆都更賺錢?
請問哪一個同意戶,沒有實際跟樂揚達成條件協議,就讓樂揚建設把房子給拆了?
在這版上,你"發明""製造"很多亂七八糟,莫名其妙的邏輯,不是嗎?
不表達 = 默認 = 同意
無法重建 = 強制納入都更
法律有規定 = 一定得這麼幹
法官說合法 = 都更只能強制拆遷
這些全部都是錯到離譜的理論邏輯,你卻"堅持"了一整年? 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