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表態不是說明更新在第...(恕刪)
但是四樓就是過去的舊資料,只是又迴圈而已。
這有甚麼好討論的?直接送回第一頁,大家自己看,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kuoyuan1 wrote:
Z大是說,同意戶應該有排除王家,獨立建築文林苑的準備。
同意戶老是想著搶奪王家土地不讓步,當碰到王家這種死硬派,這些人想回家?慢慢熬吧!...(恕刪)
有些規劃可不可能,就如梁文傑議員質詢時,要求正副市長馬上要回答 ”YES“ 或 ”NO“ 一樣簡單。
還要花3個月寫報告,你相信協商是認真的嗎?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的FB發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ccwcliang/posts/455629691178180
4月18日10:27 ·
張金鶚教授努力為文林苑案打開僵局, 這點值得肯定, 但做法上卻有一個明顯的矛盾點.
王家的訴求是"原地重建", 張金鶚說: "還需要讓與會六位專家學者評估法令,有沒有這空間,他不知道,但起碼一定要遵守法令"。
問題一: 符不符合法令, 並不是學者專家說了算, 而是負責執行法令的公權力機關說了算. 張金鶚現在是副市長, 符不符合法令就應該由他會同市府都更處自己來說明, 怎麼能說他不知道, 又怎能交給學者專家去評估?
問題二:市府都更處早就斬釘截鐵發過公文指出, 王家不可能原地重建, 因為"所有之土地為陽明段1小段801、80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其平均深度不足15公尺,不符第一種商業區法定平均深度之規定,非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此外,其基地所臨接面前道路寬度均不足3.5公尺,亦不符「臺北市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申請指定建築線之規定,故無法單獨申請建築。" 如果現在因為張金鶚來當副市長, 就得出一個可以原地重建的結論, 那麼市府當初豈非違法拆屋? 而此例一開, 以後又要怎麼把守建管法規?
我一週前曾當面質詢過張金鶚這個問題, 但不甚了了, 現在看起來, 依然是不甚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