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了一下兩年內要取得建照開工.......這可不是只要花利息成本而已......建商標了兩年什麼事都不作在還給政府我不懂有什麼好處......如果要取的建照也要做一堆事......兩年內北市與北縣的土地也不可能10億變五億.....
HaHaSue wrote:
一塊地如果當初政府以十億賣出給建商,兩年後跌到剩五億
那政府為什麼要在兩年後用十億去買一塊價值只剩下五億的土地?
這並不只是當作政府沒賣過而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政府其實是送五億給建商哩!(我還真的沒看過這麼便宜的附賣回權利,我能不能屋子買了都不用,過三年後原價還給建商?)
就算當作政府沒賣過好了,這政策可不是單單當作『政府沒賣過』這麼簡單而已
這年頭流行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來炒作周邊自有土地的價值
如果我是建商,反正原價買回只損失利息成本,我可以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炒熱自己在旁邊已經佈局好的土地價格,三年後再把這小塊國有地送還給政府,反正只賠利息錢,可是週邊土地的增價卻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字了
這種鼓勵屯地的炒作風險跟國庫支出損失,不只是納稅人承受,應該是全國人民承受吧
HaHaSue wrote:
一塊地如果當初政府以十億賣出給建商,兩年後跌到剩五億
那政府為什麼要在兩年後用十億去買一塊價值只剩下五億的土地?
這並不只是當作政府沒賣過而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政府其實是送五億給建商哩!(我還真的沒看過這麼便宜的附賣回權利,我能不能屋子買了都不用,過三年後原價還給建商?)
就算當作政府沒賣過好了,這政策可不是單單當作『政府沒賣過』這麼簡單而已
這年頭流行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來炒作周邊自有土地的價值
如果我是建商,反正原價買回只損失利息成本,我可以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炒熱自己在旁邊已經佈局好的土地價格,三年後再把這小塊國有地送還給政府,反正只賠利息錢,可是週邊土地的增價卻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字了
這種鼓勵屯地的炒作風險跟國庫支出損失,不只是納稅人承受,應該是全國人民承受吧
先說明...
小弟只是純討論~
不是打筆戰!
也歡迎大家一起加入討論!
1.H大的意思我大概瞭解!
估且相信台北縣市會發生這種地價不漲反跌的情況好了!
(反正目前此方案只試行於台北縣市!)
不過以絕對成本觀念來看,
政府2年前收10億,
2年後還10億給人家,
其實還是沒虧損!
只是後來地價變便宜了!
除非H大的意思是要以"市價"5億買回!
但法律講求的是平等精神
若是後來地價反而上漲到15億了
政府到時候是否仍要"市價"買回 ?!
或者到時候再來個政策大轉彎---改採原價10億買回?
政府真的可以毫無顧忌的施行這樣一個包賺不包賠的政策嗎?!

2.
一塊地如果當初政府以十億賣出給建商,兩年後跌到剩五億
那政府為什麼要在兩年後用十億去買一塊價值只剩下五億的土地?
那麼就算政府2年前沒賣出那塊10億元的地,
留到現在,
現值也是虧掉5億!
所謂"納稅人承受損失"
應該是這種情況才成立!
或者是政府把價值10億元的地
以5億元賣給特定人士...
這樣才可以說是全民買單吧!
3.
這年頭流行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來炒作周邊自有土地的價值
如果我是建商,反正原價買回只損失利息成本,我可以用高價買小塊國有地炒熱自己在旁邊已經佈局好的土地價格,三年後再把這小塊國有地送還給政府,反正只賠利息錢,可是週邊土地的增價卻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字了
如果是這種情形
那就跟附買回與否沒關係了
應該是該不該繼續標售國有地的問題!
這點01之前已經有過太多類似討論主題了!!
如果怕建商藉此炒高拉抬牟取私人利益
那就繼續維持現行的停止標售國有地政策--不論大小面積...就好了!
從來處來,往去處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