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 可以告那些拆牆的警察是土匪強盜嗎?

警察也是聽命行事,上級命令要拆,不動手反而會有事。
問題出在下令拆屋的人,沒看到現在市府和中央在互踢皮球嗎?
反正房屋已經拆了,建商可以賺到錢,最後應該也是不了了之。

再怎麼吵,最後還是也是一句 "依法行政"。
明明市府和中央都是同一黨的,互踢皮球是怎樣?
就這事而言
昨兒個有看了些新聞,網路的新聞報導
今天中午的平面媒體報導
老實說,這事在不同立場裡各有不同的見解!!
當事者,肯定深覺得的還有政府嗎?
沒有,因為當政者的政策強行執者,可曾想到六代賴以生存的根基地?
另一方面站在另一角度來看(同地址不同戶的人)
真是大快人心,政府終於硬起來強制執行都更.....
..............
重點是最後誰是這場行動的最終受益者?!
決策者,執行者抑或者是建商~?
這極機密的故事絕不可能解密的!

AL168 wrote:
那些500甚至100...(恕刪)


當事者應該告民事責任,要求國賠,最後贏的還是王家跟建商,
賠錢的是你跟我這些納稅的人......

理由?原因?
政府通過了建商申請,所以如果沒蓋成,建商可以索賠。
拆了王家的房子,如果王家告贏,王家可以索賠。

不管結局如何賠的錢都是我們所繳出去......

看不出跟警察、市長、總統有什麼關係,

警察聽命行事不行?(難道要警察辭職?)
市長依法執行不對?(市長可以不守法?)
總統能介入法律?(那要立法院幹麻?)

建商可以將地圍起來都更過關,是誰通過審核?是誰判的?
應該去找的是這些人吧
合法的土匪.莫可奈何?
開玩笑到手的肥羊啟能放手
政治獻金不是捐假的

lily3682 wrote:
居住權都沒保障,自己...(恕刪)



惡法亦法

依法行政

不也依法行惡 ?

還理直氣壯 , 還委曲流淚 ?

只好等過幾年用選票, 依法行政制裁這些人吧!!

AL168 wrote:
那些500甚至1000個警力應該算是共犯吧
主要嫌犯是郝市長,
拿著雞毛當令箭, 曲解法令
實在令人不齒且心寒.

跟土匪強盜有何兩樣,
當事者可以告他們刑事責任嗎?


支持您

那些佔據高速公路內線的...一起吧
因為沒錢.又想圓一個 單車夢 專找別人剩餘零件.能用就用.能省就省.
何苦危難第一線人員、你要告就告頭頭、、、
他們又沒像高官的有權有勢、又沒像都更戶那麼有錢、。祇不過月薪幾萬、養家糊口罷了!

世界有這麼簡單嗎
一堆「要是」、「如果...」誰都會講
如果是你, 你做得到嗎?
還是因為用鍵盤打下這些字眼
遠比實踐容易?
嗯~~~看來建商包的錢還真多~~~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看來有可能連法官、政府人員都有份~~最後應該等大法官釋憲才能知道台灣人民居住財產權問題~~到時台北市府不知道要怎麼賠,假如沒違憲~~~那台灣人民就要自己看著辦~~~因為只要是建商看上你的地~~就用都更方案就可以取得你家的土地~~不管你有什麼理由~~土地就是要吐出來。就是現在流行的"現在是王家,明天是你家"
小沙皮 wrote:
而市政府也說了, 如果不顧慮王家的立場,
三年前建商要求公權力介入時早就拆了, ...(恕刪)

那時候有連任壓力
小沙皮 wrote:
我要說: 這場戰爭王家輸了, 市政府輸了, 建商也沒贏! 是不是?

錯! 建商贏了! 市政府表面上輸了, 實際上... who knows??
小沙皮 wrote:我要說: 千名警力只是奉命行事, 不是建商打手, 他們沒有獲得任何好處, 是不是?

denny_kf wrote:警方也只是依法行事

警察沒錯的話, 王卓鈞幹嘛道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