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一案~好不容易有人可以說清楚了~!

三方皆輸?

不是吧

我看是建商贏很大!


dunhilldun5168 wrote:
三方皆輸?不是吧我看...
我看是建商贏很大!
(恕刪)


建商與住戶的分配比
建商的造價一般都有灌水
還有獎勵
本來就贏很大~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一種米養百種人

有的學生憤怒聲援

有的學生訴求理性

王同學這篇文章看得出學生時代特有涉世未深的理想,
面對這樣不合邏輯的法條,他的選擇是逆來順受。



只有集合住宅才需要共有者投票表決這塊土地未來的去向.

對於獨立產權且有居住事實的王家土地,建商要拿到的是同意書,

政府應該要求建商積極的去拿到同意書,

並非要求產權所有人積極的去反對.


wirmmmok wrote:
在這篇文章中提到,"您以為禮貌說個「謝謝,不參加」就沒事了嗎?...2007年5月1日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2009年6月16日事業計畫核定。這兩年間,王家連一次公聽會、審議都沒參加"

看起來真的沒錯,建商超級混蛋怎麼可以這樣亂搞!!

但我得說,這樣的冷處理,真的不可能使這件事情變成沒事...或許有點無情,但這卻是事實。前面提到,都市更新是個遊戲,而他的遊戲規則就是一條一條死板的法條。

口頭上的拒絕不代表法理上的拒絕,要拒絕這樣的一切,你就得參加公聽會、審議。不然就是放棄了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力。這樣講或許還是有點難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用這樣的例子來解釋投票時,會分成贊成、反對還有廢票(無效票)。

現在的狀況就是贊成票在公聽會和審議時達到了100%,而反對票0%。因為王家根本沒有出席,他們放棄了自己表達反對的權力。

如果王家在一開始積極地參與公聽會,強烈表達自己不願劃設的立場,那就會讓贊成票變成95%,反對票5%。你會說這沒有用,還不是過了,一樣是恐怖的多數暴力。...(恕刪)



這是甚麼話

建商憑甚麼~能決定~哪些住戶要去開會

那~建商把所有台北全部圈起來~那是不是全台北人都要去開會

開會不到的~視同棄權~是這樣嗎????

我以為~只有~~執法人員~才能~強迫~人民去執法機關報到

誰同意建商開出的名單????

建商哪來的公權力~可以列出住戶名單????

明明是~制訂的法律有瑕疵~

還要人民去承擔~瑕疵的後果~那我們幹嘛要政府~

政府~不就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嗎??

這不是最基本最基本最基本~

現在~只是不去開會~就要被強制拆除~這樣對嗎???

那是不是每個人都要知道~各種法律~才能保障我們的生命財產嗎????

不然~~~~被人賣掉掉了~都不知道!!!!!

吼哩幾霸昏 wrote:

政府應該要求建商積極的去拿到同意書,

並非要求產權所有人積極的去反對.(恕刪)



大推呀!!!!講得非常好~~~~

雖然不能說~樓主的文章~不好

只是~中間針對~住戶那段

我覺得是鬼話連篇!!!!!

yamazaki1990 wrote:
速成文章不用看憲法位...(恕刪)


拍拍手這就是重點
不表態
我的產權接下來就準備讓人重分配?

所有權準備重新劃分?
扛都更大旗實際僅是特定人士的權利

要認真考慮移民了
看到那麼多人對這學生的文章持負面看法,個人倒覺得這篇文章中點出一個很重要的點,
就是,王家輸在不曉得法律的可怕,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相較之下,國人有多少是有
法律常識的呢?恐怕寥寥無幾。

在美國,家家戶戶花個年費請法律顧問,有糾紛就直接嗆,你跟我律師談。相較之下,
台灣有多少人有這種觀念?如果王家在這件事情一開始,有慎重且積極地找尋司法的資源,
不一定要花很多錢,相信也不會弄到這般田地,或許有人會說,難道有人搶了你東西,
還不算犯法嗎?還要費那麼多功夫做這做那嗎?我的答案是,沒錯,就是人家搶了你東西,
你若不積極去找警察,調影帶,難道檢察官會主動幫你偵辦嗎?別作夢了,有人還要自己
扮柯南咧!這就是台灣!台灣的法制教育是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失敗,甚至可以說,
台灣根本不曾有過什麼法制教育,我們都是愚民政策下的受害者,大家應該要正視法律
教育,需要法律素養,不要當法律文盲了,王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禁錮之魂 wrote:
還要人民去承擔~瑕疵的後果~那我們幹嘛要政府~

政府~不就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嗎??

這不是最基本最基本最基本~

現在~只是不去開會~就要被強制拆除~這樣對嗎???

那是不是每個人都要知道~各種法律~


所以,在美國,請法律顧問就像請家庭醫生一樣,何況,事情都到頭上了,
還不曉得要為自己爭權益,王家是最好的例子。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wirmmmok wrote:
王家一事
就像很多人都說自己是台灣人~反對中華民國
但真的放棄中華民國的身份的人又有幾個?
那王家真的有積極放棄嗎?


在台灣不叫台灣人難道要叫上海人?

國際上誰知道Republic Of China 人家只認識Taiwan 醒醒吧你..


王家為何要積極放棄(中華民國的身份)? 他本身就是台灣人 中華民國國籍~~~

要假借議題拿政治說嘴請離開這裡好嗎?

吼哩幾霸昏 wrote:
王同學這篇文章看得出學生時代特有涉世未深的理想,
面對這樣不合邏輯的法條,他的選擇是逆來順受。


我個人覺得很中肯,而且本來就是現實的,這不是逆來順受,如果事情到你頭上,法律就是這樣訂的,
你能怎麼辦?如果王家中有人是律師的話,我相信一開始他們就會採取法律行動了,人家都來搶你的
土地了,怎麼可以不採取司法行動呢?順便激發輿論,廢掉這惡法,豈非美事一椿?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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