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覺得市府拆房子是正確的進來看一下

中國時報【陳文信、林郁平╱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日前遭強制拆除,警方執法過當的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陪同王家家人、抗爭學生出面踢爆,指控建商樂揚建設公司的總經理王弘垚竟在現場壓陣,手拿無線對講機,坐在警察後方發號司令。他們痛批堂堂國家公權力竟淪喪為建商的爪牙,根本是「建商治國」!
王家長媳王李淑涓聲淚俱下,控訴警方粗暴對待、翻牆而入,甚至讓建商以警用無線電遙控、指揮警察強行將人帶走。警方澄清,當時已視狀況妥適處理,並稱建商是拿一般無線電對講機與工人連繫。
拆除王家祖厝當天,到場聲援的都更受害者聯盟發言人黃慧瑜昨天出示一張現場影片的截圖;圖中樂揚建設總經理王弘垚就坐在警方的後面,手持無線對講機講話。
黃慧瑜表示,當時她在管制區內拿著攝影機記錄現場的狀況,發現王弘垚在場,便將鏡頭對著王的方向。不料王弘垚先嗆她,「你不要拍我喔!」隨即再向身旁的員警說,「那個學生怎麼可以在這裡?你們去把她趕走!」接著又對著對講機講了一些話,沒多久後,身旁就出現幾位員警將她架離現場。
尤美女透露,她前天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質疑建商的高層為何在現場,當時官員都支支吾吾、說不清楚。但下了質詢台後,竟有警政署官員私下跟她說,「建商在現場指揮啊!」讓她非常吃驚,想不到國家的公權力已被建商的利益凌駕至此。
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則指出,當時現場根本沒有指揮官,都更處的官員、士林分局長江慶興雖然在場,但出了事、有突發狀況,卻都不知找誰負責,「現在水落石出,知道誰是指揮官了!」他痛批,當一百多個學生還在王家祖厝裡時,怪手就開始在外面挖,發生這麼荒唐的事情,絕非懲處一、兩個基層員警就能了事。
學生並質疑士林分局長江慶興與樂揚建設負責人關係密切,竟然讓建商以警用無線電指揮調度警方。但隨後,江慶興於受訪時嚴正駁斥,強調根本不認識建商,警方怎麼可能會受他人指揮?
此外,聲援王家的學生昨天還公布一段當天在屋內所拍攝的影片,當時消防隊在屋內還有人時就將玻璃窗敲破強行進入,其中帶頭的是一位身穿西裝的不明男子。學生質疑這名男子是建商代表,可見當天的拆除行動恐怕就是建商指揮警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長黃清福表示,員警事後進入屋內,是要將王家家人安全帶離,過程如有不舒服,甚至有些傷害,警方表示誠摯的歉意。
支持那種有錢的相互惡鬥地主階級,真是白痴.

六羽 wrote:
沒錢的窮人


如果一個沒錢的窮人, 因為有一棟破房子, 因為都更換到一棟全新的房子而提昇不動產的價值, 應該是很高興才對啊!

uyf15 wrote:
幾個重點:一.王家不...(恕刪)


寫的真好 守法就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 法不完善可以修 但在那之前 請守法
回覆樓上 有沒有被玩了不知道,但肯定的一點是踢到鐵板啦
事實與新聞報導的出入可以參考小弟發言的,您靜心看過就知道結果了

王家發言紀錄與法院判決懶人包
很多人的論點在 拆房子這麼「天大」的事
政府怎麼可以在人民不表達意見的情形下就當做同意
那我對王家的態度就好奇
這麼「天大」的事 為什麼自己不表達意見?
不要說什麼他沒收到都更通知 判決書都講清楚了
或是莫名其妙要拆你家 你還要一直去開會這種講法
天大的事 讓王家去一次 就一次的意願都沒有?

也有人愛引用德國牧師的名言
那我想問 事情的源頭
王家自己都不替自己說話 自己都對自己的處境冷漠
現在有這樣的結局...............

怪政府怪惡法怪建商 就是不怪自己
郝龍斌巿長的魄力!
第一,為推動台北巿都市更新,提供全台最好的都更奬勵。
第二,每個都更戶都獲得蓋新房不必自己出錢,且換到同樣坪數的新房子。
第三,每個都更戶所獲新房子的價值皆因都更獎勵而較原有房子大幅增值。
社會大眾從新聞報導中,
⋯⋯ 只看到郝龍斌強拆王家房子,沒看到王家所換回的都更豪宅。
只看到王家到處抗議聲,沒看到被王家「釘子」釘到的其他都更戶三年來的痛苦。
只看到建商預售行為,沒看到王家藉釘子行為強取五億元都更利益的面目。
只看到王家的獨棟透天厝,沒看到違背都市規劃的街廓必要性。
只看到職業抗議者替王家發聲,沒看到附近鄰居、里長、民代對王家的冷漠和不以為然!「今天的王家就是明天的你家」是一句很有搧動力的話語,但另一句就很刺耳:「今天的王家,明天有豪宅,你家卻沒有!」

紀 wrote:
回覆樓上 有沒有被玩...(恕刪)


看起來起因是原來建商答應王家的一樓店面被賣了

才有這件事的發生

建商真的是言而無信啊

joxduix wrote:
很多人的論點在 拆房...怪政府怪惡法怪建商 就是不怪自己(恕刪)


不懂你說的意思??為什麼要怪自己??

我猜你說他沒去法院異議嗎??而法院所以判他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

建商要搞你,你小老百性怎麼拚得過,況且又怎麼拚得過政府修這條惡法給建商...

那以前江國慶怎麼死的,你認為他沒有提出異議嗎

你以為法官真的是正義的一方嗎,看誰錢大誰就有利

要不然怎麼一堆恐龍法官呢?
這法律就跟當初的繼承法一樣,你沒去辦限定或拋棄繼承,你就可能莫名其妙繼承大筆債務,法律的精神應該是,即使我默不作聲,就是維持現狀,不能有任何的改變,除非我開口,不然就是侵犯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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