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的法規我不懂!所以我賺不到錢! 基本的 道理我懂 !所以 我認為 建商 是 要負最大責任的!政府次之!因為 土地房子買不到 !就聯合 政府強拆 強佔 百姓的 土地房子 !這是 封建時代 才有的野蠻行為!買賣成交 是 一個願買 一個願賣 ! 不能因為 價錢高 就 強制侵占吧!~今天 政府立法不夠 周延 ! 遭到 不肖人物利用! 應該是去責怪 建商 為何 事情還沒解決 !就將未完成的爭議物件 !分售出去! 再來 要求 政府強佔民居!如果 都更法 是要針對 都更蟑螂的法律!不能 讓有心人士 利用來對付 世代居住的住戶吧!如果 36戶 願意 賣房子! 不能強制 2 戶一定 要賣吧!何況 王家 還是 獨立的透天厝!最後 還是 要 建議 樓主 把力氣 去用在 督促建商 及政府 還你們房子!而不是 你們 高興搬新家 ! 建商 快樂 數鈔票!建築在 王家人 暗自垂淚 的痛苦上的房子!你們的後代讀到這段歷史 !也不會開心的!
認同樓主的文章+1白紙黑字都寫的很清楚了哪有對王家有利的就不是惡法就不是違憲所以人家的地就要活該給你走,王家有付過償金嗎?要是真的建商可以突然就拆掉你家建商早就把仁愛路 敦化南路拆一拆蓋一輪來賣了天真的網友實在是很多
失落之星 wrote:在下怎麼看都是建設公...(恕刪) 同意...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應該是要跟建商要吧...建商硬上..又不願意認賠才會弄到這麼大..事實上兩邊的住戶都是受害者...兇手是建商才對...
Idnes wrote:你王家可以主張不加入..對方就不能主張都更....在社會上...雙方意見有衝突的解決方事是什麼??...比拳頭大小?? 還是上法院裁判...老王家真站得住腳...三審法官都白吃...老王的律師能力這麼差....怎麼打都不會贏..... 先撇開其他事不說...這件事我想在台灣這鬼島是有可能的...而且應該還不少
還是很多人經過了一個月...還是只會用硬上..說拆就拆...亂圈地這些字眼來回應..王家為什麼會被劃進來?? 為什麼上法院都輸...都沒好好去了解關心...如果只是這些空泛的字眼...其實真的去關心一個有幾億的地主...還不如花點心思去關心其他更弱勢的人.....真的可以隨便圈地...可以說拆就拆...那真的太棒是太棒了....但是說這些話的背後....真的是這樣嗎??有了解為什麼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