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自私的,而且又牽涉多方利益都更難度可想而知站在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的前提下,應該是要支持都更的令人厭惡的是不斷的利用這樣的題材炒高房價原來所得較低者,或許能選擇舊的的物件居住炒高了,誰買得起?新的也更買不起了整個國家都變成炒房集團了吧??完全不知道政府存在的用途是什麼?既無法幫助都市更新,也無法讓中低所得者買到房子這才是該檢討的吧?
老房子老社區非得要都更(蓋大樓)才能提升生活品質嗎?偏偏都更根本很難行.難道沒有其他方式來提升老房子老社區的生活品質?或許內政部營建署終於願面對這個問題!房屋簡易修繕明年最高補貼3萬【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2.08.13 03:10 am明年起,內政部營建署的住宅補貼,將增加「簡易修繕」住宅費用及「自建住宅」貸款利息兩項。簡易修繕每戶最高補助三萬元;自建住宅則可享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優惠貸款。營建署官員說,住宅法年底實施,政府須辦理自建、自購、修繕住宅等貸款利息補貼;租屋、簡易修繕住宅等費用補貼。目前內政部辦理的「住宅補貼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就包括自購住宅有最高二百萬至二百廿萬元的零利或低利貸款優惠;修繕住宅有最高八十萬的低利貸款;弱勢族群可申請每月四千元租金補貼。營建署另擬「簡易修繕」及「自建住宅」的補貼辦法草案,預計年底與住宅法同步實施。官員指出,簡易修繕設備項目包括: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衛生、照明、無障礙設施等設備。但為避免濫用,申請修繕的設施,不得為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十年的住宅,及家庭年所得在一定得標準以下(如北市為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而卅年以上的老舊住宅可增加評點權重。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為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貸款(弱勢戶的利率約為零點八四二%,一般戶約為一點四一七%)。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人兩年內自建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家庭年所得同樣在一定標準以下。官員說,目前這兩項的補助名額尚未確定,但每項約在五千至一萬戶,且補貼不會斷,每年將擇期讓民眾申請。
對都更個人已經死心了...我住的社區一個地號方正且二面臨大馬路.很多建商原本要進來談合建的.一聽到管委會已經談過自主都更及代位實施,都自動放棄了.自主都更及代位實施的條件都是不含公設一坪換一坪再加一個車位,原屋主不用出一毛錢.這樣都有人表態"寧死不屈"!!現在,比較熱心的住戶問起我都更的進度,我都回答:等地震比較快!!
人真的是無限貪一樓都更 分店面,大家因該都不反對吧?一摟通常都是公認都更最難搞的也沒錯吧?不過小弟家裡就有經驗是3樓當釘子戶的因為他的要求比一樓還高 =。=另一個是一樓 (後巷非店面)也開出條件說要臨路三角窗店面.....不然不都更基本上都更是互助挑一個不錯的建商不管是要合建(住戶有$$$的話)還是都更其實有損失什麼?一切都只是想多得而已
Sinking wrote:人真的是無限貪一樓都...不過小弟家裡就有經驗是3樓當釘子戶的因為他的要求比一樓還高 =。=(恕刪) 一樓店面才沒差房子爛與破不是重點只要好location裝修一下就可以了反倒是樓上住戶有都更比沒都更好不過郝市長的一坪換一坪快要人亡政息住字頭要換到相同的室內面積很難所以都更只是夢想至於一樓店面人家可以去住新大樓一樓店面收租就好了上面爛到漏水也沒差~幾十年後房子快垮前還是可以高興的收租金等到樓上住戶跪求都更也不要那就知道1F店面的利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