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打 110 就會有人來拖吊,比打 1999 快多了,110 也沒有問過我姓名,我都不知道打了多少次,
不過有時還是太慢, 在七日內直接拍照上網檢舉, 只要有明確的事實與時間. 違規車輛一定就會被開罰單,
這種檢舉照片我也拍上百張,且違規者都收到罰單了.
路霸與違法佔用騎樓除了打 110 外, 一樣可以拍照檢舉與寫市長信箱, 所以我覺得你觀念有問題? 違法就是不對, 檢舉違規事實本來就是小市民的義務, 它可以避免後續有人不幸傷亡, 包含你與我, 看看最近的新聞就知道了!
難道你有可能就是住一樓或頂樓的,被人檢舉到很不爽了,所以來鼓吹鄰居要和睦相處, 對違規事實視而不見? 順便警告一下,檢舉人會遭到人身攻擊與惡意的報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