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

每個人都只想自身利益最大化

都更就看開一點

沒通過是正常的

光是眾多住戶的意見就很難整合了

住戶自己想多拿一些

但是為什麼建商要平白無故代墊上億的營造費用呢?

建商會分回房子沒錯

但地段不好,賣不掉,建商也只能吃土
您的土地坪有9.75坪、建物坪有38.78坪,是一棟五樓公寓。



按照一般情況,

每層樓住戶持有9.75坪土地,

則土地面積總共是9.75坪x5層=48.75坪土地。



每層樓住戶持有38.78坪建物,

扣除陽台(-10%)後,每層樓住戶持有35.25坪建物,

則建物面積總共是35.25坪x5層=176.25坪建物。



把建物176.25除以土地48.75即是容積率,

因此可推得,原始容積率是361%,

但您目前住三容積率是225%,

就算容積獎勵1.4倍,也只是315%。



結論:都更對您非常不利,會損失許多建物坪數。
樓主五層樓公寓~~能夠分回一坪換一坪(我猜絕對是產權坪)
但別說建商很黑心!!因為你現在買(新)電梯大樓(全台灣都用產權坪計算...公設30~35...室內就打個七折以上)
這是建築跟消防法規以及畸形的台灣地政坪數登記所導致的!
其實我蠻好奇是哪一家建商敢開出~住三...五層樓公寓可以分回去的
因為其實這樣建商沒啥賺頭!!也或許建商真的很讓利...至於車位的部分!!如果有進都審的案子幾乎都要求
1戶1車位,消化掉基地內交通停車需求,現在已經沒有停獎了所以車位數也不可能比戶數多太多!!!!

還有樓主你這算法...我第一次看到
正常不是都走權利變換...然後算出共同負擔..再算分配比例EX:57:43....
(一般少的數值是建商分得未來更新後比例),跟您談的建商是??有實績的還是一般的中人

小弟任職的建設公司...算法跟您敘述不太相同耶
navapro wrote:
樓主五層樓公寓~~能...(恕刪)


你在建築公司 難道不知道台北市成功的 都更

幾乎都是 室內一坪換一坪嗎??

這根本不是什麼少見案例了吧?
除了建蔽率外
建高也是重點

地下室是可挖好挖滿地基面積的
navapro wrote:
樓主五層樓公寓~~能...(恕刪)


上一樓講得很清楚了吧
以前沒管制容積率的時候蓋的老公寓
有些容積率太高 接近400或更多
你要都更就要回到現有的規定 住三從225往上慢慢加

樓主的例子就是當初容積率蓋太多 所以現在都更當然就不利
所以要買老公寓土地持份相當重要
樓主這種老公寓最沒價值 地段不夠好 持份又少
maxwu123 wrote:
你在建築公司 難道不...(恕刪)


如果你可以舉例出文山區~~五層樓公寓..住三225%...
沒有使用到郝市長時代老舊公寓專案的案例!!!卻可以能夠一坪換一坪???
不知大大能否舉例!!(別舉例10年以前的案子..都更條例修了好幾次!今年年初是第九版)

那我真的孤陋寡聞....我說得很清楚五層樓公寓(住三225)的case能換回室內坪...
我甚至可以說不可能!!!不然就是我公司太爛...不敢冒險!!

還有32樓的r大...您的算式...9.75應該乘10吧...只乘5...等於這五戶要一隻梯..不合邏輯
五層樓公寓常理都是雙拼...然後容積率反推概算是這樣沒錯!
navapro wrote:
如果你可以舉例出文山...(恕刪)

我們家雖然是連棟建築但是樓梯上來一層一戶共5戶非雙拼
記一下,以後有空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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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sonic0110 wrote:
我們家雖然是連棟建築(恕刪)


樓主你好,

我看下來的感覺是你這個案例好像要請專門的人再來看過,

請懂的人,現場或至少電腦調閱地籍圖檔案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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