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ao wrote:
如果解釋成「台北市平均房價比較貴,要交比較多房屋稅跟地價稅,所以貸款額度也比較高」
這樣你接不接受啊,還是根本應該把制度定成可以貸房價的固定比例,你會比較釋懷。
苦行僧001號 wrote:
如果是無息貸款~~~
你的論點成立~~~
問題是這不是無息貸款~~~
所以你的論點不成立~~~
雖然不是無息貸款,不過政府是有補貼的,以多五十萬來說,每年應該大約多補貼1000元左右。確實以房價一定比例來作為補助的依據,是比較公平一點,雖然有濟富的嫌疑,不過當成是減房/地價稅也無不可。
從優惠貸款的目的--提振房地產景氣--來說,比起相對抗跌的台北市房地產,投入更多資金到其他縣市是比較合理的,當然一樣是不公平啦。
至於那些說『你也可以到台北市買房子』的人,對於同住在這個小島的同胞,請拿出你的同理心,如果別人回你『嫌台北市房子貴,搬到鄉下住啊』,也只是剛好而已。
法律應該是 Justice!
也許真的差五十萬貸款有點不公平, 但我想不透這是否很重要, 有錢還款比較重要吧. 先聲明, 我也不是台北市人. 如果我可以在其他地方購屋, 差這五十萬都不用考慮, 可以少貸一點還比較好.
邏輯有點變成, 故意貸多一點來賺這利息價差?! 心裡感覺問題, 通常大家都喜歡貸少一點, 除非確定可以提前還款. 多貸款都是多繳利息的.
我所聽過最公平的應該是共產主義吧. 而這件事和法律公不公平的關連性比較低, 和現實還有市場機制關聯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