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Drango wrote:
談都更案一定會有中間人,這些中間人大都是鄰里長,當然還有其他人,不然建商直接到你家說,我們要談都更,是你會開門讓他們進來嗎?



1.為啥有時會是里長,畢竟里長大概認識里內的人,且你也認識他,所以不會感覺是莫名奇妙的人

2.一種人叫"牽狗仔",他不是建商的人,但是他就是負責牽線而已(這問題很多)

3.建商會有一個部門開發部,他這會直接與住戶談(這比較單純)


所以.未必會有中間人

看完近40頁 心中只有一個想法

(用台語念)
甘供假闢屋人戲 然阿愛待挨大玲促

翻成國語

難道只因為鄰居有人過世 我們也要跟著搭靈堂嗎

我想只要不大聲嘻笑 喧嘩.過去關心一下即可
日子是每個人都要過阿


對於王家 我深表同情




都更跟徵收公共用地是不一樣的
______

哪部依樣 都是依法得徵收
但2/3的大法官只要研究有沒有違憲,而不在研究這件事那邊對
______

沒有違反憲法 還是 有錯 哪請問怎樣才叫對

都照原告 聲明 就是了

建商的開發部的人來跟住戶談,怎麼會很單純?

跟你建商有沒有什麼往來,我怎麼能相信你就是建商派來的代表?而且一來就說要談都更有誰會開門讓這些人進來談?

中間人本來大多都是鄰里長,沒有這些鄰里長,我就不相信這些住戶敢開門讓不認識的人進來談都更。

有鄰里長帶來談都更的建商應該才會讓人感到安心才對,建商自己來談通常都有企圖!
建商的開發部的人來跟住戶談,怎麼會很單純?

跟你建商有沒有什麼往來,我怎麼能相信你就是建商派來的代表?而且一來就說要談都更有誰會開門讓這些人進來談?

中間人本來大多都是鄰里長,沒有這些鄰里長,我就不相信這些住戶敢開門讓不認識的人進來談都更。

有鄰里長帶來談都更的建商應該才會讓人感到安心才對,建商自己來談通常都有企圖!
作任何事都有是有企圖的....上班的企圖是為了賺錢..或是為了好玩..或是無聊...都是有企圖的...
realeric wrote:
但2/3的大法官只要...(恕刪)


你在回答什麼????

我的意思是說,大法官只在決定這個法有沒有違憲的問題

又沒有人說這個法不違憲?


都更法應只是台北市政府的法條而已吧(是不是行政法?)

訂立的人本就有可能因考量不周而違憲

在考量對大部份的人好的同時

本就要注意是否會犧牲到少部份人的權益

這種本就不是多數決可以決定的

要不然大家表決富裕程度前10%的人的財產全部捐出來給其他90%的人

我猜也沒人會反對吧!


我還是覺的

快點處理這個條文合不合憲法的精神比較重要

如果不違憲

王家也快點簽一簽,認輸了吧

如果違憲,那邊該怎麼搞,該賠的就快賠吧


就這樣一直拖下去的話

會有更多的事情跑出來

這樣,對那邊都不好



lelotw wrote:




這個例子也不好,前面有提到私有巷道的事,那為什麼只因為幾戶要用路,地主就得把路捐出來給大家走?

這段話是我問 Rickyll01 的,他不敢回,你回一下好嗎?
"請問王家女主人為何聽到沒分到一樓就會抓狂?有電梯的大樓為何不能養老,只有一樓能養老?我想聽聽你的看法!"


...(恕刪)


因為問題太無聊,並且你問就要答?
但你指明了,而且看來狀似被人丟了屎。

回你!
對我來說,
就像想吃咖哩,桌上卻擺一陀咖哩色的飯。

你喜歡並可接受大樓養老?Fine!
你喜歡並可接受繳一輩子的管理費?Fine!
別人就要一樣嗎?

假設我與王家同樣遭遇,
假設我同樣的反應。
你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沒得談。
對我來說,真是莫名的困境,
莫名的天外一陀屎!我只想趕快甩掉。

回到主軸,這是什麼爛問題!
不過就是一群利慾熏心的傢伙,
擺明要犧牲王家或吃掉王家。

一堆人繞著都更合法,難道沒劃入王家就不合法?
其中一堆不合理的情形,卻一堆官員說自家沒問題,如果有問題,就是別局處的責任。這些官員盡本分了嗎?
引言怪怪的
所以直接複製上來這段r大的文章

這位賴科興發起人是個瞎子,真的看不見東西的瞎子,我們跟他是沒有任何互動的,那他為何是發起人了? 因為這塊基地內有一條巷道,土地是他的,也就是那些本來沒有甚麼價值的道路用地,一旦都更後道路沒有存在的必要,全部可以換成房子,一間老公寓的持份大概七八坪,一條道路用地的持份是四五十坪,他閒置多年的土地可以全部換成有價值的房產,他當然不死心找過一家又一家的建設公司來都更,只是我們被都更制度給害死,哪時候沒人來教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不願意都更還要主動跟都更處講,相當詭異的制度,這點大家一定要切記切記。

前一陣子有遇到一樣的狀況來跟我們求救的,那塊基地光是道路用地就占整個基地面積達三十幾趴,形勢更險峻,一不小心整個都更案就會被核定通過了,當然有我們的存在他們就不會步入後塵了。

都更常識小提醒:要小心道路用地的地主。

**************************分隔一下.以下為個人想法**************************




賴老先生確實視力不佳
以前是該區域地主
因為以前計畫該區域蓋了公寓後要出售
所以將持有的部分土地做為巷道以利出售
之後賴家似乎只持有約公寓2-3戶+巷道土地
在此期間無償任該區域住戶通行.甚至停車數十年
應該不算是閒置多年.最多是在都更前無實際利益


至於都更發起人賴老先生應該只是掛名
大概因為該區域他持份最多.且他贊同都更
以此來污衊一位老人家的名聲.....實為不妥......
相信他們家年輕人也會上網.只是不一定上01.....


更何況樂揚是否賴家找來????
先前的其他建商是否也是賴家找來???
相信王家心裡也很清楚
說破了就不值錢了啦!!!!


說到土地情感
相信家中有扶養長輩的人應該多少能了解某些老人家的心態

先前一直有人提捷運下小公園
以前那邊是吵死人的鐵支路
後來變小公園也不過是個步道而已
又不像士林捷運站旁可做營業使用
沒有商業價值.有沒有可供停車的位置
妖魔化小公園或是老人家小弟認為皆屬不智.....

老人家不想搬離自己的不動產
不動產也不是危樓
以前才花$整理過
不搬不賣都是個人意願
憲法是保障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