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gishileh wrote:
總結 文林苑事件的教訓
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當你嫌台北都市景觀爛的時候 請你自己以身作則玩下去
不然想維持現狀的可以 就不要怪自己的都市景觀如此之差
文林苑釘子戶拆了會被罵 這是必然的
但不拆而蓋 一樣會被罵 而且這選擇會讓某些人終生後悔
...(恕刪)

首先~不拆這兩戶,造成整體建案景觀缺陷這是別人家的事,關王家啥事?
這就是典型的官商交相為賊的作法,在規劃都更時本應就已同意的土地來規劃,縱有
無法同意一併參與都更者對於整體市容景觀有其缺憾,也不應侵害憲法所賦於人民生
命財產的保障,且任何的解釋文,法令都不得與憲法牴觸,建商強行暴力規劃納入
不參與都更民眾之土地,並進行銷售,引用公權力作為後盾,強拆民宅,與共產極權
政府之劣行無異,拿個都市景觀的大帽子來扣在平民百姓頭上,強行拆屋,
你們也不要在那沾沾自喜,拆到你家就不知還笑不笑得出來。
大家就繼續鴕鳥心態讓基本生命財產權被侵害,殷鑑不遠。
莊議員的士林服務處在福國路芝山捷運站旁~在文林苑半徑一公里內。

這件事已懸宕三年,我不相信這麼會打弊案的議員會沒發現其中的問題。

我只能說下次不會再投給他,也許少我這票對他不會有影響,但對他已經失望....
廢除都更法,要求第四台把線剪光
老房子會醜都是人造成的,歐洲幾百年的房子一樣很漂亮,裡面都有住人的
順便陽台外推一陀一陀的也拆光好了
-文林苑-
〔釘子戶〕大陸的名詞,也在台灣的”民主社會”中出現了!
〔多數.少數〕這個方式可以”決定”每個人的財產.價值.生存等等的權利嗎?

〔都市更新計劃〕
這個誰提案的啊!為了讓市容更美化(屁啦!更新100次也不會美只會更怪,財團更”肥”)
”都更”的區域是那些”偉人”或”上帝”去指定說這塊地是住宅區或那塊地是商業區

〔都市更新計劃〕
為什麼會有”強制性”的逼迫人民去犧牲自己的權利而不是為了國家的重大建設(如民生,或交通建設等等的設施對全國人民有益的)而是為了某財團的利益(還出動財團的保姆”警察”強制軀離),達成所為的少數服從多數的法則!,〔協商〕是二方都覺得自已的權利沒有受損的情況下進行協調定約的是吧!如果協商不成是財團你自已的能力差吧!,畢竟財團你是挾都更之名行利益之實(別說房子蓋了之後你賺不到錢),能力差就算了還用法律的手段叫”好市長”下令強制拆除,弄的”王宅”像危建一樣不拆不行(說穿了就是擋了財團的財路嘛!),私人利益還可以動用國家資源(警察)文林苑真是都更案子中建商的好榜樣!,之後如果建商遇到釘子戶也是比照辦理囉!所以台北市有20%的人手上的土地房屋所有權狀都是癈紙一張(如果你是那20%不同意的人),因為建商只要挾都更之名加上合法的程續,好市長就會用納稅人的錢免費幫建商把你還沒協商完成的”家”給拆了...

〔都市更新計劃〕= 產官合作法條(文雅一點的說法)

這次的吃像也太難看了吧!

以上是個人的觀感如有不適請無視通過~

eiin wrote:
這件事建商與官方才是最有問題的一方,從建商這吃相與官方的態度來看,要說這其中沒利益輸送官商勾結的成份存在實在很難相信。

什麼95%對5%,公寓住戶自己去100%都更改建就好,干透天厝住戶屁事啊?還不就是建商想吃。...(恕刪)


檢警調如果有心,早就開始辦案了.這房子如果拆到你家,作何感想.台灣政黨都很爛.在下直言這些年底新沒調,莫名奇妙的公共建設,還有公營事業虧損....等等,其實都是政府跟財團官商勾結的下場.
我們在這裡的發表也不會改變什麼,倒不如多燒香拜拜求平安.
少了財產保障
少了健康食物
少了自由民主
少了政府保護
少了尊嚴自信

但卻
多了政府親中
多了財團掌控
多了以商逼政
多了掏空台灣

台灣這幾年究竟剩下了什麼?

下一代的價值觀扭曲其實是誰造成的??

下一代 該怎麼樹立價值觀與尊嚴為基準??
做妖就像做人一樣,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人妖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照你的說法
總統府
監察院
立法院
都應該拆一拆
根本不符合台灣精神
都更去吧
kazue0827 wrote:
莊議員的士林服務處在...(恕刪)





http://youtu.be/YqdeYDBN-TU

新聞被統媒過濾了啦

PHYNIXZEEPER wrote:
奇怪~ 當初的台灣人為了幾條煙事件全台灣就動了起來
今天~ 已經在強拆房子了, 感覺上好像沒什麼人出來幫忙...

如果是一桶汽油,只要一點點火星就爆炸了,
柴油的話就不會,
現在的環境就如同海面上漂著一些機油,
很穩定的。
全部拆掉重建也不會美到哪裡去

這理由有夠自我的
國家城市美不美除了天然地理, 也和人文有關

什麼叫美
你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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