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可不可以進一步的說明...(恕刪)
地目跟申請建照有關係對吧
有一派說可以
我猜可能是以其他類的地目來看是可以
但是以第一類商用
這塊地就不行申請建照
若因為建商圈地變更地目為第一類商用
而王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地目被變更了
那就直接中招了
變成建商將這些地逼上絕路
不妥協就永遠不能回建
另外
A方案的圖我看懂了
為何不把廟圈進來?
由廟做車庫出入口不是更好?
yungtechen wrote:
理由一》王家土地未臨建築線,依法不得單獨建築。
事實:讓咱們依法來論法。王家楊阿嬸家裏(前街五巷18號)有臨建築線。
另一戶被指稱未臨建築線的王廣樹伯伯家,家前臨接一小片水利地。
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第4項,王家雖然是畸零地,
但「地界線整齊,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
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工務局得核准建照。所以並非依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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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對不對..(恕刪)
yungtechen wrote:
地目跟申請建照有關係...(恕刪)
yungtechen wrote:
對現在是第一類商用但...(恕刪)
Idnes wrote:
為何不把廟圈進來?
由廟做車庫出入口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