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bar0402 wrote:
建商有骨氣點, 就勇敢跟其徹底切割! 要錢又要說自己冤枉..
要驅動36戶逼王家, 幫你贏者全拿!!!!
太邪惡了吧? 要當妓女就不要肖想貞節牌坊!,...(恕刪)


您的認知和事實差距太遠,想像大於事實。

目前是36戶同意戶在逼建商和王家提解法。

不是建商驅動同意戶。

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清音 wrote:
不要這樣好嗎?您要反...(恕刪)


媒體持既定立場本來就是很糟糕的事..
你怎會認為是對的?

凡是一面之詞都是不可盡信的....

如果你要堅持如此, 那我告訴你, 反正跟你不同意見我就相信就是...
怎樣? 其實樓主就是樣啊!!!

Erichuangtw1980 wrote:
您的認知和事實差距太...(恕刪)


我相信是36戶逼建商和解..

可惜建商為了利益, 必然要36戶逼王家停止抗爭...

不可能照我說的, 建商去重改設計, 速速重建!

這兩邊是利益共同體了, 房子都拆了, 要我是那36戶, 我也不敢不支持建商..
我沒有退路了....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不需要錄音存證就可以推出來的...

bar0402 wrote:
基本上, 我都可以認...一個媒體這樣幹, 沒有來自正反兩面的平衡, 基本上都別有目的..(恕刪)


您看完這篇文章,再看看有沒有正反論點,看都沒看,只依據王家謊言的方向找資料鑽牛角尖。


同一篇文章:

在王家排行老三,也是王家五兄弟當中,現在唯一一個還住在文林苑老家的王廣樹說,他們家幾個兄弟,其實現在都不住在老家。只有他在二00六年搬回來住,並在當時花了二百多萬重新翻修老家。也因為剛翻新,所以他才認為,他家根本沒有更新的必要。

王廣樹進一步表示,再看看樂揚建設更新後的規劃,一塊不到六百坪的基地上,未來要蓋成十五層樓、九十三個車位,他質疑只會造成當地環境更大的負荷。

「只是發財夢,根本不是追求公共利益,」相較在營建署輔導會議上的大聲叫囂,私底下的王廣樹,講起話來溫和許多。

王廣樹還質疑,樂揚藉由文林苑的都更,至少賺進五億元。

......

政府立法的用意,原是希望參與都更的地主,不僅可以分回原居住的面積,有了多出來的部分可以拿到市場上銷售,不僅成為吸引建商參與都更的動力,也讓地主降低蓋建新房的費用壓力。但因為近年房價漲幅驚人,容積獎勵已經讓建商與地主,都忘了都更的初衷,紛紛淪為貪婪遊戲中的一員。

.....

位房地產同業解釋,雖然實施者實在沒必要為了配合少數,而把案子撤銷重來,但這位曾在都更公司任職的同業強調,通常一宗都更案在通過核定後,擔任實施者的建商就可以申請建照。而建照核發後,依法建商是可以開始進行預售。

「但從來沒有一家建商,會在還沒有取得全部同意的情況下,開始預售,」他強調。樂楊為何這麼急著賣房,也讓同業不解與納悶。

對此,樂揚回應得很模糊。樂揚副總經理鄒雪娥說,因為樂揚蓋的房子很有口碑,所以每次只要有新推案,老客戶都會奔相走告,很快就賣光。

樂揚也坦承,他們真的沒想到,核定後還會遇到這麼大的反對聲浪。言下之意是錯估形勢。

看似簡單的錯估形勢,卻造成當前社會如此大的反彈聲浪。因此,台北市府在近日,拋出準備修法禁止「未取得百分之百都更同意,就進行預售」的行為。
.......


土地之怒(1)三大怪象!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12833

2010-04 天下雜誌 472期 作者:陳一姍.熊毅晰
有一天,你一覺醒來,你的家被劃定都市更新;有一天,你翻開報紙,你家旁邊的土地標了天價,你再也很難換屋。曾幾何時,我們的土地,變成了別人的豪宅。當薪水不漲,房價節節攀升,我們該向誰發怒?要如何抑制炒地、炒房?
怪象:十年的房子被都市更新

趙醫師:我沒有什麼條件,只是房子不要拆

對台大醫學院畢業,太太還當過衛生署高官的趙醫師而言,活了七十年,從來沒有這麼弱勢過。兩年前,一位陌生人找到他板橋的診所說,相中他仁愛路杭州南路附近的房子要做都更。「我的房子蓋好才十年,兩個小孩住的好好的,根本沒興趣,就不理他。」之後,他收到說明會通知,也都沒去。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通知,十年新的房子已被台北市政府以「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劃定更新。

過了沒多久,他又收到建商的通知,知道自己雖然沒有出席說明會,但「在律師的見證下,已被代抽,分配到後棟六樓,與地下第六層的車位」。原本幽靜的生活環境,突然變成二十八層住商混合大廈裡的二戶。趙醫師這才知道,即使沒有他同意,五分之三的鄰居就可以決定他的命運。而他的房子,關係到面積可否達一千五百坪,建商能否拿更多容積獎勵。

「我已經老了,根本不在意賺不賺錢,我沒什麼條件,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而已,」已經退休的他,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第一次變成陳情人。在會議上,他得以陳情三分鐘。

怪象:市價兩千多萬,建商估價只有八九六萬

機車行老闆彭龍三:我是用肉身在擋推土機

bar0402 wrote:
媒體持既定立場本來就...(恕刪)


那您只相信王家的一面之詞,拿著王家懶人包的謊言一包走天下,套您的話,我們該如何看。

Erichuangtw1980 wrote:
您看完這篇文章,再看...(恕刪)


好吧... 算我錯怪天下... 我可以認錯...

不過為何閣下只有反王家/ 支持建商的言論? 你為什麼只採信一側說法?

跟某位將軍一樣, 這小陣子才上來註冊, 而且幾乎都在這裡講這件事..
立場完全一邊, 你要否解釋一下?
寧古塔將軍 wrote:
大家不用花太多腦筋了啦
這傢伙救不了


為何救不了? 願聞其詳!

bar0402 wrote:
像閣下這種沒註冊幾天..

專程在本版當打手的貨色..



註冊幾天
跟講的道理有關?
01有規定註冊久的等級比較高?

光憑這點來否定別人
這種做法很偷懶,很墮落


補充一下

我沒有懷疑你的立場
是你自己用立場來看人,不是我

我懷疑的是你的能力跟程度
這樣了解嗎?
bar0402 wrote:

好吧... 算我錯怪天下... 我可以認錯...

不過為何閣下只有反王家/ 支持建商的言論? 你為什麼只採信一側說法?

跟某位將軍一樣, 這小陣子才上來註冊, 而且幾乎都在這裡講這件事..
立場完全一邊, 你要否解釋一下?


這版的發言,我沒有提過支持建商的話,只就法規和收集到的證據評論王家懶人包的謊言。

其他回應您的網友我也沒有看到一句說建商好話的,倒是"硬上遇上仙人跳"深得我心。

既然您已經花了幾小時在此版發言,也請您花個幾分鐘看看此版第一頁的證據有無錯誤。

我們不忿的是王家欺騙的行為。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版的發言,我沒有提...(恕刪)


我從不在意王家有沒說謊. 他們跟建商之間利益及是非, 也不是我關心的..
只有閣下一直想捅王家一刀, 進而當我是擁王假想敵而已...
我一直覺得很莫名其妙.. 難道你以為王家很黑很臭, 我的訴求就自動消失了嗎?

我的訴求, 不過是反對政府靠都更法濫權而已!
下面這段話基本上跟我立場相符..

民主政治對人類最大的貢獻,不是促使政府做了多少興利便民之事,而是阻止政府做了多少迫害壓榨百姓之事。以社會契約論審視,全民交付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法律,與其說是為了促進全民福祉,不如說是為了避免各種人權危機——可能的兇手包括個人與政府。國家只能是維護人權的功能性存在,民主制度正是節制政府權力的工具。民主國家的納稅人餵養了一堆公僕(公務員、政客),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以公權力為全民排除各種生存危機與人權傷害;一切「增進利益」的舉措都必須以此為前提。

所以我對反王者那種: 王家必須為公益犧牲的理所當然心態...
這是反民主的...

最好的民主政治政府, 不是給老百姓最多的政府, 也不是效率最好的政府..
(比這些希特勒的納粹政府倒比較強!!!) 而是最不濫權, 最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政府...
因為有權力的人或團體, 沒有不濫權的, 濫權正是迫害人權及社會公平正義的常見手段!

所以文林苑這種"集體利益"凌駕個人基本權利的的作法, 是非常不可取且嚴重之事...
個人財產, 可以靠多數決決定, 這是民主的笑話! 我們台灣正努力創造這奇蹟及笑話!

王家說謊又如何? 王家大奸大惡又如何? 沒有他的允許同意, 任何人無權處分他們財產!
自始至終, 法院判決, 市府執行的拆房就是不對的!

嚴格來說, 我沒想狠批建商, 建商最大問題是: 明明可以避開王家爭議戶..
卻一定得賴著搶王家土地來賺錢, 當然, 我知道一切合法, 但你就要承擔後果!
因為你守的這個法是很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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