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timkuan wrote:
我想我應該沒有不尊重...(恕刪)

我並沒有這樣說
如果照成你的誤解
我在此向您致歉

一個事件
每個人的見解看法不一
認同或不認同不一而足
尊重並包容不同聲音
體現民主社會 感謝您

stargroup wrote:
我並沒有這樣說如果照...(恕刪)


不會~

只是我想我也希望盡量的去搜集和了解各方面資訊

也尊重每個人發言的自由

但對王家,這應該已經是[可受公評]之事了.

路邊的浣熊 wrote:
這是台北市政府的判斷...(恕刪)

問題是這個營建署並非釋憲單位
北市府向營建署發公文
好像...問錯人吧
而營建署回覆北市府的公文
好像...逾矩代庖
這些發文回文單位是在...


路邊的浣熊 wrote:
這是台北市政府的判斷自由,
若其認為無釋憲需要,
何需提出?
另,
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曾行文內政部營建署詢問都市更新法於憲法的適法性是否有疑慮,
營建署的意見是沒有違憲。


我的重點是
這些公務員是否窮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
皆無法解決王家問題

除非你就是公務人員
那也無可厚非
stargroup wrote:
一個事件
每個人的見解看法不一
認同或不認同不一而足
尊重並包容不同聲音
體現民主社會 感謝您

我們尊重不同的言論,但是別出現荒腔走板如惡法非法這種奇怪的言論就行。
法律就算再怎麼不對,現行法律這樣就應該被遵守,守法是最基本的原則,所以如果在言談中根本在訴諸不用守惡法,請問這種聲音還有尊重的必要嗎?

另外釋憲與否真的是個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言談中要把自己的責任強加給他人,還能侃侃而談,我並不認為這是教育下一代或是良善社會風氣的發言。

yroy wrote:
我的重點是
這些公務員是否窮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
皆無法解決王家問題

除非你就是公務人員
那也無可厚非

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
只想問你一句:你紅色重點的部分,是政府必須去做的事情嗎?

如果不是政府一般必須做的事情,那我真的就不懂你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了。
stargroup wrote:
問題是這個營建署並非...(恕刪)


如果營建署理由充分說服北市府相信其無違憲疑慮,
何須強迫耗費數年時間進行釋憲案,
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且若法律案件人人皆稱違憲便需上朔至大法官會議審核之,
若無違憲疑慮才可進行訴訟程序的話,
那法律將形同虛設。

yroy wrote:
我的意思同下包含提釋...(恕刪)


若你希望未來公務員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來執行任何糾紛時,我沒有太大的意見

但你我應該都無修法的能力,建議你即刻著手開始聯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立法委員表達你正確的意見

若無人支持您的提案或論點,也希望你有雄心壯志能參選立委號召理念相同的人與你同在

畢竟現在法條就是如此,若需要改變還需您的努力。

對於政府有無主動維護我的利益並無多大的關係,畢竟我自身就會關心。
這幾天看到很多媒體與專家學者上媒體台
不管是聲援也好評論也罷一面倒的偏王家
也有一些官員跳出來猛批台北市政府
問題是王家都更跑多久
現在跳出來的人當初在哪裡
批台北市政府的官員又在哪裡
而網民要是跟隨著這些人一起起舞
也就白白當這些人利用的道具
yroy wrote:
我的重點是這些公務員...(恕刪)


確實如此,
本站已經有很多王家案例中關於袋地處理的法律及實務討論,
麻煩您撥冗閱讀。


peterTG wrote:
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
只想問你一句:你紅色重點的部分,是政府必須去做的事情嗎?

如果不是政府一般必須做的事情,那我真的就不懂你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了。

當然是如此
擁有公權力的人要取人性命,讓人家破人亡都是可能的
難道不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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