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浣熊 wrote:這是台北市政府的判斷自由,若其認為無釋憲需要,何需提出?另,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曾行文內政部營建署詢問都市更新法於憲法的適法性是否有疑慮,營建署的意見是沒有違憲。 我的重點是這些公務員是否窮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皆無法解決王家問題除非你就是公務人員那也無可厚非
stargroup wrote:一個事件每個人的見解看法不一認同或不認同不一而足尊重並包容不同聲音體現民主社會 感謝您 我們尊重不同的言論,但是別出現荒腔走板如惡法非法這種奇怪的言論就行。法律就算再怎麼不對,現行法律這樣就應該被遵守,守法是最基本的原則,所以如果在言談中根本在訴諸不用守惡法,請問這種聲音還有尊重的必要嗎?另外釋憲與否真的是個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言談中要把自己的責任強加給他人,還能侃侃而談,我並不認為這是教育下一代或是良善社會風氣的發言。yroy wrote:我的重點是這些公務員是否窮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皆無法解決王家問題除非你就是公務人員那也無可厚非 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只想問你一句:你紅色重點的部分,是政府必須去做的事情嗎?如果不是政府一般必須做的事情,那我真的就不懂你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了。
stargroup wrote:問題是這個營建署並非...(恕刪) 如果營建署理由充分說服北市府相信其無違憲疑慮,何須強迫耗費數年時間進行釋憲案,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且若法律案件人人皆稱違憲便需上朔至大法官會議審核之,若無違憲疑慮才可進行訴訟程序的話,那法律將形同虛設。
yroy wrote:我的意思同下包含提釋...(恕刪) 若你希望未來公務員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來執行任何糾紛時,我沒有太大的意見但你我應該都無修法的能力,建議你即刻著手開始聯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立法委員表達你正確的意見若無人支持您的提案或論點,也希望你有雄心壯志能參選立委號召理念相同的人與你同在畢竟現在法條就是如此,若需要改變還需您的努力。對於政府有無主動維護我的利益並無多大的關係,畢竟我自身就會關心。
這幾天看到很多媒體與專家學者上媒體台不管是聲援也好評論也罷一面倒的偏王家也有一些官員跳出來猛批台北市政府問題是王家都更跑多久現在跳出來的人當初在哪裡批台北市政府的官員又在哪裡而網民要是跟隨著這些人一起起舞也就白白當這些人利用的道具
peterTG wrote: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只想問你一句:你紅色重點的部分,是政府必須去做的事情嗎?如果不是政府一般必須做的事情,那我真的就不懂你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了。 當然是如此擁有公權力的人要取人性命,讓人家破人亡都是可能的難道不應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