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oy wrote:
當然是如此擁有公權力...(恕刪)
那要家破人亡的人不會去釋憲嗎?
那要保護祖產的,不會去釋憲嗎?
可不可以回答一下??
你繞了你的問題好久了...
kodakjc wrote:
若你希望未來公務員盡一切行政救濟原則來執行任何糾紛時,我沒有太大的意見
但你我應該都無修法的能力,建議你即刻著手開始聯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立法委員表達你正確的意見
若無人支持您的提案或論點,也希望你有雄心壯志能參選立委號召理念相同的人與你同在
畢竟現在法條就是如此,若需要改變還需您的努力。
對於政府有無主動維護我的利益並無多大的關係,畢竟我自身就會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