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沒開協調會照過去的案例會怎樣?就是維持原狀。
看到沒,王家可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件多數決+強制拆除的案例,更有可能是唯一一例。...(恕刪)
所以法規上是有設計保護畸零地,因而卡到鄰地的改建時,鄰地和畸零地和鄰地可以協調的步驟,
但是只要畸零地不理,鄰地也無法度,
法規多數決,實際是少數決,
那麼現在的僵局,談什麼畸零地協調,實際只能看王家的意見來決定市府,建商,同意戶的未來。
不是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法規上是有設計保...(恕刪)
JJ輝 wrote:
1. 工務局根據調解不成立的結果,照常核發建照,...(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當你考慮到王家,也得考慮對其他同意戶公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