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安全和都市的永續要兼顧...(恕刪)


所以台灣的都更都是從最老舊建築有危險的區域開始?
明明就是為了建商財團的私人利益行為,不要把公益喊那麼大聲
JJ輝 wrote:
你說排除王家最好,問題是我從沒看過樂揚或同意戶當真想排除啊!
你若不為王家土地,請問一年多來你在幹啥? 沒有的事就別說了,好嗎?...(恕刪)


紀兄不是贊成排除嗎?

王家的土地於我何干?

我祇是想呈現真相,讓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不再謊言操弄,務實的面對問題解決,

否則,開版文幹嘛出現都更排除畸零地的規劃?





芭樂068 wrote:
所以台灣的都更都是從最老舊建築有危險的區域開始?..(恕刪)


很多不是,但文林苑及其附近範圍很是,

不改善,除了房子老舊外,

電視新聞出現的火災無法救人的情況,你實地去看看,就知道會不會重演。
Erichuangtw1980 wrote:
經過訴訟,法院判是合法的都更案。

經過我詢問營建署和北市府,關於登記公共利益數據變更一事,營建署確認數據已變更,都更案成立的基礎已改變,是否能通過看北市府這主管單位決定。畢竟數據的改變,北市府遲遲未做說明。

北市府則石沉大海,完全沒回音。你有心請繼續努力,一起詢問北市府。

訴訟結果?這是多久前的事了!
更何況訴訟結果只證明當時文林怨都更案是合法的,又沒說文林苑都更案都更手續已完成,或是權利變換已完成。

你是以為訴訟結果就是樂揚拿到的聖旨嗎?現在問題這麼多,文林苑早已不是當時的文林苑了(這還都要感謝你)
Erichuangtw1980 wrote:
紀兄不是贊成排除嗎?...(恕刪)

e大

真為同意戶好,請快點檢舉建商領到建照後遲遲未開工,請北市府考慮宣布建照失效。

這樣保證文林苑很快就蓋起來了。

而不是在網路上攻擊王家,這是對現實完全沒有用的手法。
除了建商想要用低價併吞王家,才會用這種手段外,實在看不出還有誰會對此斤斤計較?

Erichuangtw1980 wrote:
電視新聞出現的火災無法救人的情況,你實地去看看,就知道會不會重演。

你能證明文林苑蓋好後會比較好救人?你實地去看看,就知道會不會重演。
說謊也要有限度。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你可以到日本或大陸...(恕刪)


你要不要看他們的法律和官員是如何做的 哪一個像台灣一樣推拖拉扯
Erichuangtw1980 wrote:
痛苦?起價是畸零地變...(恕刪)


你只會用利益看一切 當然其他都不知道 只要王家高興蓋農舍也可以 至少不用受建商鄰居的氣

公約數? 建商和同意戶拿出來了嗎

其他地區你為什麼不問政府不做 消防單位為什麼不盡責 還是你又要怪王家不加入他們就無法動

Erichuangtw1980 wrote:
紀兄不是贊成排除嗎?...(恕刪)


與你何干? 請問你一年多來提重建多少次 提畸零地用途又有多少次

你一直在背離真相為了你的謊言 有何資格說人不是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你可以到日本或大陸...(恕刪)


你沒說人家是用什麼手段搞都更?
好好拆?

版上不是沒人提過對岸徵收是怎樣:

大家搶著"被徵收",為什麼? 政府出價比市價高啊!
那台灣為何除了少數炒作客外,被徵收如喪考妣? 你說呢? 你不知道是吧?
不利你的現實, 想來你連一句話都不敢說!

在台灣,政府跟建商奪取百姓土地,都是既強制,又想要用賤價購入!
跟人家把白花花鈔票拿出來,還比市價更高怎比?

事實上,還是有真不想賣的釘子戶,看看人家中國是怎樣對他們的?
其實拿他們來比,已經夠丟人了! 人家可是專制共產國家! 但我們還比輸!
週邊買下的土地拆光光,但釘子戶土地建築主要部分動都不敢動!

台灣的好好拆,國恥也! 除了第三世界土匪國家,完全沒人權制度可言的國家才有這種狀況!
訂個法就要"依法"奪取人家土地? 貽笑大方,丟臉丟到全世界!
kuoyuan1 wrote:
而不是在網路上攻擊王家,這是對現實完全沒有用的手法。
除了建商想要用低價併吞王家,才會用這種手段外,實在看不出還有誰會對此斤斤計較?...(恕刪)


你想太多了,

用聯盟和王家自己的話,重新把事實還原呈現,他們才不會繼續以謊言激發抗爭,才會務實解決問題,

這樣對王家,對同意戶,對社會都好,

同意戶方面,做人迂腐,連之前被占地多年都不吭聲,要他們去提告,估計得走到絕路才會破釜沈舟,


就了解,王家其中有人簽的條件是比同意戶是一坪換3坪拿得多,

再低價,也有1坪換3坪的底價和市府可以投訴權利變換的合理性。



至於我和網友們私訊聊,如果王家繼續卡,大家樂意見到王家依照第一頁的說明,合法排除。
JJ輝 wrote:
你沒說人家是用什麼手...(恕刪)



你對於你用來舉例的國外例子了解多少?

你要談,總得下過功夫研究,真的花幾個月收集資料,了解你所談論國家的都市更新制度,法規,執行狀況,效果,對不同意戶的處理,和我國制度的比較.....,才會言之有物。

不然只是想像。


再說,

大家一起為共同的目標合作,講的就是公平,

都更的結果,餅就這麼大,在公平原則下,取最大公約數,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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