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
因為當地主說不同意,代表有幾種含意,第一種:就是打死不要,啥都不要談.第二種就是條件不夠好,不要因為條件不夠心動,也就不會有行動.第三種就是內部還有意見,尚未整合完成....您說有沒有上述的可能呢?
因為都市更新的範圍不是單個人是整個更新單元區塊,有很多不同的屋主.倘若整塊基地內多數的地主都說不要.實施者自然無法繼續下去,自然告吹,不然當實施者問一個屋主的回答說不要,就停止詢問其他地主意見.那我想那家公司早就倒了.所以說當時的建商應該是對於屋主的回答持保留意見(因為有上述的三種可能),因此決定持續溝通.
抗議是積極行為,就像 男生要親女生,女生說不要.但當不要臉的男生還是頭過來想要親下去.女生會乖乖的讓他親嗎?不會閃躲嗎?當整個都更案件萬一若達成法定門檻,有可能被拆的時候.你不會跳起來嗎?...(恕刪)
你真是厲害居然知道王家可能不是真的不要,那我也合理懷疑你根本是建商代表,所以才會那麼清楚可以嗎
要人家說明你就支持,人家說了你又去說明不一定是真不要,你乾脆就說我認為王家就是該拆,說什麼都沒用我就是挺建商,這樣我還給你拍拍手有gut.有三種可能建商就討對自己最有利的的來解釋,正常不是應該確認到底是何種意願嗎? 還是就硬幹反正法律你們玩不過我呢? 你先回答我談不攏就硬不排除把人家畫進去是對的嗎?
建商對屋主的回答持保留意見-說得真好你證實了是建商自己一廂情願那建商自己要負責,關屋主什麼事.
王家的地不畫進去還是可以都更,為何一定要畫進去.說穿了不是為了可以多賺錢,奇怪有人只准建商大賺,業主要拿回自己的利益就被扣帽子說愛錢的釘子戶. 真奇怪的邏輯業主不懂錢給建商賺走就是對的,業主要把利益拿回來就變貪心,到低是酸葡萄心態,還是就是建商的打手啊.
你舉那個親下去的例子最好笑,女生說不你還抱著親下去.被抓到警局你是要主張女生沒有閃躲所以你是無罪的嗎


你說的如果是這樣來解讀法律那性侵犯就都沒罪了
你不用不斷發現有趣的東西了,這裡最有趣的就是你不斷在幫建商講話還說自己是中立的了
還有回文就回文不用發私訊好嗎
紀 wrote:
我發現 因為當時沒有拔釘器,換成我是地主當然有恃無恐.內政部的都更條例有規定,但是地方政府沒有配套的實施細則.於法無據如何進行呢?
請問我是要恐甚麼? 有恃無恐本來就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有恃無恐是台灣社會穩定的力量,為什麼我要擔心,你是混黑道的嗎? 還是你倡導黑道治國?
請問是你哪位? 你有哪隻眼睛有看到我需要你的支持了? 少往自己臉上貼金,無論你支不支持,對整件事情都沒有影響,你要怎樣的合理懷疑,都可以,你要站在可以剝奪財產處分權的那方,都可以,請用力的炮擊我們,你只要管好你的嘴巴,不要吃上妨礙名譽的官司,你就平安了。
我知道要一個房仲業者來支持反都更是一件違反職業天性的事情,像我站出來,對我未來職業潛在的金主站對頭,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是是自己家裡的事,我沒有選擇的餘地。爭取你的認同? 當推土機來了,你會跟議員一樣,站在第一線幫我們擋嗎? 你的認同或不認同也只是茶餘飯後的閒聊罷了。
老老人家 wrote:
多數決代表的就一定是公共利益嗎?
抱歉, 小的前面回覆可能誤解您意思!
您應該是指:多數決可能不可能做出違反公共利益的事.
小的承認不是不可能, 前面有網友問過了! 請您去參考!
基本上應不會, 因多數人是理性的!
不然就只能乘桴浮於海!
在討論多數決前還有一個問題要先釐清。
為什麼我們會有投票權?不想要有投票權行不行
都更單元是建商自己決定的,這個單元範圍的依據是甚麼? 沒有交代,這個就是都市更新上最大的問題,不管我們是不是真的是獅子大開口,我們沒有表示同意過,為何要劃進去? 割不掉嗎? 不是。如果要用錢的角度來看,那建商才是最應該被譴責的對象,就是建商要賺更多的錢才會發生今天這麼多事。
如果要用都市規劃的角度來看,甚麼基地要完整之類的,雖然台灣現在的都市計劃專業早就不存在了,沒有人在乎都市計畫的專業是甚麼,沒關係假裝有,如果要說基地完整,文林苑為何排除了兩個地方? 這一更新下去,他們永遠都無法翻身了,排除的原因是甚麼? 因為他們簽了不同意意向書!!為什麼不給我們簽?就因為我家人口單純,容積沒有使用完畢,可以這樣嗎?
建商為了賺最有效率的錢,任意圈地,再使用多數決,多數決被濫用! 拿來當賺錢的工具!
razzle wrote:
在討論多數決前還有一...(恕刪)
不投票可以阿, 但不影響多數決的結果, 除非不投票的佔了多數!
至於為什麼我們會有投票權? 因為您的存在, 哲人曰: 我思, 故我在; 所以: 我在, 故我有票! 現在選票不是最大嗎?
都更單元是建商自己決定的,這個單元範圍的依據是甚麼? 沒有交代,這個就是都市更新上最大的問題,不管我們是不是真的是獅子大開口,我們沒有表示同意過,為何要劃進去? 割不掉嗎? 不是。如果要用錢的角度來看,那建商才是最應該被譴責的對象,就是建商死要錢才會發生今天這麼多事。
是不是建商劃的, 小的不知; 換句話說, 您們的更新單元怎麼出來的, 小的不知? 您對小的房子所在地被劃為住三, 有何想法? 還不是政府依都市計畫法將小的劃為住三就住三, 為什麼不是您家的商一?
建商為實施者, 有人說建商賺太多, 故反對; 現在台北市將要公辦都更, 會不會又有人說政府賺太多?
小的還是那句話, 誠心建議您與家中長輩商量, 運用智慧, 找出可以接受的方法, 有時老人家的想法是很頑固的(好像在說小的).
您前面有提過, 您在這行, 這樣做會得罪人; 但又是家裡的事, 沒有選擇餘地, 但真的沒有其他選擇方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