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oy wrote:
若事情發生在您不熟悉或非您專業的方面呢
如果開刀前需要的手術同意書改成手術不同意書
明明進去開盲腸
手術完
醫生跟你說
剛剛手術時剛好有另一個病人需要腎臟,你的腎臟剛好配對符合,而你又沒有簽捐腎臟手術不同意書
所以依法將你一顆腎臟割下移植到那位病人身上
你發現文件上有政府同意,去質問政府
政府告訴你這件事一切合法
半年後有人告訴你
你可以提釋憲但是已經超過時效
你質問政府
政府回答你
我不覺得需要(恕刪)
其實原PO已經提到了,王家的土地是袋地
Q:何為袋地?
A:根據建築法第42條 未與建築線連結之基地 無法申請到建照 這就是一般人稱的袋地
其實換個方面想,如果可以把袋地排除不通知,不納入都更範圍,也就是不通知也不納入王家
哪以後都更好之後袋地內的人出入的路都封死了,怎麼出入??? 竹蜻蜓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