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 佔著茅坑不拉屎

(右): 窩在爛房不換屋

(橫批): 自我感覺良好



送給釘子戶





kuoyuan1 wrote:
就是王家不懂又不找專...(恕刪)

1.就是王家不懂又不找專業律師,才會輸了訴訟。
王家又不是完全沒請律師,應該說是王家在法律上在不住腳才輸的

若依法先召開畸零地協調會,王家只要願意簽切結書就可以排除,不需樂揚點頭。
2.樂揚希望王家加入不可能主動申請,希望被排除的王家為何不主動申請召開畸零地協調會?
另外煩請PO出只要"願意簽切結書就可以排除"的法律出來,別告訴我那是營建署的建議,除非營建署的建議有法律支持,否則是不能也不該執行,除非閣下以為這還是官大學問大的封建時代。

3.王家原來無法出入嗎?
王家那兩塊地汽車可以進出嗎?還是閣下討論了那麼久,連進出是指汽車的進出而不是人的進出都不知道,那可你就鬧笑話了。

我們來猜猜盯子戶的想法

(左): 佔著茅坑不拉屎--茅坑是林北的,怎樣!

(右): 窩在爛房不換屋--你還買不起林北的爛房

(橫批): 自我感覺良好--林北爽就好




送給釘子戶


呦~

開始對釘子戶人身攻擊了

戰鬥力越來越弱了

可否來點新鮮的啊

台灣土地那麼大

為什麼要堅持這一住戶的土地

還不是貪他的土地容積獎勵及地段

不然你以為建商會佛心來著幫你做公益啊

既然建商以賺錢為目的

那住戶的土地有他自己的價碼也是理所當然

合則來

不和則去啊

強逼人家, 那跟土匪行徑差不多吧

明眼人看在眼裡

一堆阿貓阿狗的來亂

罵釘子戶

只會讓都更越來越難談
鄰居的兒子在別處當主委; 建商承諾拿到足夠的同意書申請都更 就給 1500萬回饋; 當主委真是個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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