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200115 wrote:
我想這是大家共同的老...(恕刪)



我想,如果你對這個議題有關,應該也找過資料,


你找過過資料,讓你產生怎樣的疑問?


kuoyuan1 wrote:
看過了啊!http:...(恕刪)


你有花時間去了解過嗎?或者你有就這個問題google過嗎?

你有沒有就這個問題問過主管都更的市府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 十四 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無法依前項原則辦理者,應於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規定舉辦公聽會時,一併通知相鄰土地及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前述情形並邀請其參加公聽會,徵詢參與更新之意願並協調後,依規定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前項協調不成時,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主管機關協調。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有沒有就這個問題問過主管都更的市府單位?

我家常常在辦這檔事,所以了解建築法規的繁瑣。

像你這樣,想單靠一條法律走天下,在台灣的建築界是不可能的。

更何況你引的這一條,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 十四 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無法依前項原則辦理者,應於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規定舉辦公聽會時,一併通知相鄰土地及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前述情形並邀請其參加公聽會,徵詢參與更新之意願並協調後,依規定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前項協調不成時,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主管機關協調。

好像沒有強迫王家一定要加入,你會不會引申過頭了?看清楚紅字。

市府現在正"依法"在協調中啊!王家還沒簽同意書前,都是屬於前項協調不成時的狀況,不是嗎?

倒是你,要上網大發闕詞,可以先詳讀建築相關法規嗎?

重點

你還是沒說不想參與都更要向哪個單位發文,才能保證有效果?
kuoyuan1 wrote:
我家常常在辦這檔事,...(恕刪)



退出都更,由都更處主管,有疑問,先找都更處,

但是訴願本身,得考慮自身有沒有問題,都更案通過後才提反對本來就是坑其他人。



另外,這一條法規,沒有限制王家不提退出,

當初的都更區域規劃送件前,問過王家,王家也說有收到開會同知,


後續已經在都更區域的王家,也說退出都更可以提退出,(訴訟主張是不知情無法反對)

當王家不提退出,留下來等都更案通過,有誰強迫王家嗎?


目前的再協調,其實市府已經的先硬後軟,其實告訴大家,只要吵,才有糖吃。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但是這一條法規,沒有限制王家不提退出,

我靠!

台灣有人如此解釋法令啊!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 十四 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無法依前項原則辦理者,應於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規定舉辦公聽會時,一併通知相鄰土地及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前述情形並邀請其參加公聽會,徵詢參與更新之意願並協調後,依規定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前項協調不成時,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主管機關協調。

紅字都劃給你了,就是協調。沒拿到王家同意書前,要嗎建商放棄,要嗎繼續努力。

有哪個字說可以硬上?



Erichuangtw1980 wrote:
目前的再協調,其實就是市府的錯。

,你趕快去向你的老闆建言啊!

看看段董敢不敢說北市府現在的做法是違法的?

退一萬步說,就算目前的再協調,其實就是市府的錯,也可以證明,北市府不一定依法行事。
所以當初北市府通過文林苑都更案不一定是對的。

一個不一定對的結果,你還癡癡的守著它做甚麼?還據此誣陷王家超過一年?會不會太可恥?
kuoyuan1 wrote:
我靠!台灣有人如此解...(恕刪)



老實說,是建商和市府無能,

也請你們自重,討論的內容,不要再隱射和你們不同意見的網友是建商,


另外,

問題是協調,還是得先有人提退出,

不然你要為都更特別立法,不簽同意書就代表要退出都更嗎?

看看第一頁的視頻,都更處處長林崇說傑王家的爭議,是權利變換的大小。


當初如果王家提退出,都更案還可以協調如何排除畸零地或者都更案停止,

這會是王家想要的嗎?

目前就你說得經常處理都更糾紛的經驗,

有人會故意在都更案通過後,才提反對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問題是協調,還是得先有人提退出,
不然你要為都更特別立法,不簽同意書就代表要退出都更嗎?

有阿

北市府現在依法提出協調,你有意見嗎?你比市長大嗎?

立特別法?

怎麼只有你有這想法?你可以快去推動啊?我幫你加油!GO!GO!GO!

Erichuangtw1980 wrote:
想想看當初王家提退出的後果,會是王家想要的嗎?

這不勞你操心,王家想退出,就要吞下退出的結果。

更何況,你何實幫王家考慮過了?貓哭耗子!
kuoyuan1 wrote:
有阿北市府現在依法提...(恕刪)



依法協調?目前的依法協調,只有定義都更案通過前和強拆前,看看第一頁視頻議員的質詢,議員也有提疑問。看看副市長怎麼回答。


當初市府該把事件說清楚再執行強拆,

可惜市府先匆忙行事,而畏縮在後,威信已失,

目前再強勢,就無法解釋強拆後一年來的怠惰,

繼續龜縮,又落個無能之名。

建商如果真的規劃排除王家畸零地,不管是不是合法的規劃,市府不管核不核准,都留下後續被操弄攻擊的尾巴。

唯一的解法就是不同意戶主動加入都更才能替市府解套,

看來目前市府只能任不同意戶予取予求。


只能說,市府無能,累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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