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內文: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1655&page=7
王家未同意參與都更,建商卻把「未來」的房子都賣掉了!這也是文林苑備受爭議的主因。
一位房地產同業解釋,雖然實施者實在沒必要為了配合少數,而把案子撤銷重來,但這位曾在都更公司任職的同業強調,通常一宗都更案在通過核定後,擔任實施者的建商就可以申請建照。而建照核發後,依法建商是可以開始進行預售。
「但從來沒有一家建商,會在還沒有取得全部同意的情況下,開始預售,」他強調。樂楊為何這麼急著賣房,也讓同業不解與納悶。
其他的我不便多說,說再多我也只是圈外人,跟我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而我只是想要了解「真相」是什麼。
至於王家貪不貪其實不是重點,因為房子本來就是他們的。
而「樂楊為何這麼急著賣房」?連同業都不解,我想這一點樂楊可以「再解釋清楚一點」。
引用內文:(樂楊的回應)
樂揚回應得很模糊。樂揚副總經理鄒雪娥說,因為樂揚蓋的房子很有口碑,所以每次只要有新推案,老客戶都會奔相走告,很快就賣光。
樂揚也坦承,他們真的沒想到,核定後還會遇到這麼大的反對聲浪。言下之意是錯估形勢。
仔細思考台灣到底需要什麼樣的都更
王家到底是不是真的弱勢
https://m.facebook.com/Chihcheng.Ting
另外請看這篇《免費網絡服務與都更之我見 - 順便說說中國動遷法規的變化》
http://on.fb.me/HHpCG2
我覺得台灣人真的要冷靜一點
真的仔細檢討問題,而不是一面倒地指責政府
那些不斷批評的人,請提出你的具體做法,並且仔細考慮你的做法過去是不是曾經實行過了?有沒有問題?
文章必須登入Facebook才能看
wshboy wrote:
好像大家都沒注意到這...(恕刪)
依照大大的解釋..王家不值得同情..
恩~~這點我不表示...
但針對大大說的36戶~
我到是有想過~~
今天王家的問題尚未處理好...
也未能確定建商能馬上把所有房子都拆掉..蓋新的...
也未能確定建商一定可以開始蓋房子了..
就急著搬出去...讓建商拆房子...
這其中不就是想著可以有新房子((或許還不用花到一毛錢就能搶到好房位))這樣的想法嗎???
我是不清楚啦~
不過
若是如此...
那是否值得同情???
但那36戶就這麼簡單的搬出去了,也沒去確認查詢是否建商已經處理妥當了...
這又是誰的問題呢???
以上!!
他們原本有房子卻變成沒房子的問題...
我只想到這點而已~~
然後開始由建商估價做權利轉換動作
權利轉換過程中依條件決定同不同意參與都更
所以就算王家獅子大開口,也是合理
而且整個案子最好笑的是就算不畫進王家,此都更案依舊能夠完整執行
並沒有所謂釘子戶的問題
而且樓主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來抹黑王家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樓主提供的連結完全說出在權利轉換過程中
因條件談不攏所以王家表明不參興都更案
這文林苑這個都更案把王家劃出並不影嚮此都更案
現在大家在爭的不是王家的對錯
是整個都更條例的合法與否
何況樓主劃紅線部份真是高竿
熟知一般人看文章會看顯目地方的盲點
利用這方法來操控並影嚮看文者觀點
如果不只紅線看過而是把把所有回文看一次
裡面更多不利建商的指控居然都沒劃紅線就能叫網友相信王家不對
我看了都搖頭了
結果太火爆被管妹都更了~
還是那些老話.....
各位要關心這議題的網友請先搞清楚
一、鄉民是為了普世價值被官商剝奪而氣,跟開價多少無關
二、人家要開價多少是人家的自由,你的二十年老賓士要開價六億也是你的自由
三、開價多少要買家不一定要買帳,不買帳也不能搶人家東西,詢價是合法行為
四、王家有多少錢、政治顏色跟「鄉民反對違法都更」無關
你可以說鄉民一廂情願,那我也可以說你是建商的打手
女神卡卡演唱會的門票很貴,一萬多塊
你可以不買,你也可以說主辦單位去搶好了~
但是想看的人就花錢去看、靠關係去買票,要不然你根本就不要看
可是你不能用坑蒙拐騙的方式去達成你要的目的
回到主題,樓主貼這串只是讓大家知道
建商搞了很多小動作都是為了騙人簽約,畫大餅一切都是空
什麼幾億、店面都沒有.....
你可以去領便當了~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hungyuwang wrote:
所以就算王家獅子大開口,也是合理
而且整個案子最好笑的是就算不畫進王家,此都更案依舊能夠完整執行
並沒有所謂釘子戶的問題
請問要怎麼完整執行?我引用01上另外一篇分析文章
糖果緞帶 wrote:
Q:如果我是王家 我有哪些方法可以取得建築線(801)?
A:方法一:依民法的袋地通行權取得778或779的通行權後
在以開路通行權以該地主可接受之償金要求對方開設通路
並取得通路的土地使用權 之後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方法二:直接買下778或779其中一塊地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方法三:買下802這塊地 先把801 802 803整合為一塊地
然後因804為國有局的公家土地
所以要在去國有局申請在804上的通路使用許可
然後在申請成功後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
Q:如果我是王家 我有哪些方法可以取得建築線(803)?
A:因804為國有局的公家土地 只需備妥所需文件去國有局申請在804上的通路使用許可 於申請成功後 在拿相關文件去建管科申請建築線即可
Q:請問以上所說的方法有時限嗎?
A:有的 需於都審定案之前完成 才有其效用
Q:請問803的解套方式是取得804的使用權 但即使取得了不也只會同801"因臨高架路段"為由無法取得建築線?
A:所以不論是801或是803 連接申請的建築線 都不能是靠著捷運線那條
以實行面來說的話 801就是經過778或779 連接到後街那條公路 然後在申請時是以那條來申請建築線
而803就是透過804 連接到前街那條公路 然後在申請時以那條來申請建築線
因為兩條建築線都未鄰著淡水線的高架路段 所以並不受到"因臨高架路段"這條法律的規定
以上方法王家一個都沒有實行,如果不劃入更新以後王家會變成無通行出入、無法改建的畸零地
那本來就是他家的事人家的地 人家的房子 要賣多少乾你甚麼事
今天的重點是
1.只要80%的住戶同意就能都更這法條根本就是共產黨的作法
假設一堆破爛老房子旁邊有棟豪宅 結果建商硬是要把豪宅劃進去都更
請問80%老房子的屋主當然是簽同意 然後你就有權去拆掉那棟豪宅嗎??
這根本是共產黨吧
2.台北市政府作法詭異 擺明有收建商回饋
郝斌斌自己知道這個法條有問題 而且也說已經跟中央商量很多次
那他為什麼不能等到釋憲完之後再拆呢??全台北市難道只剩下這件事要做嗎
過程還如此殘暴從頭到尾還以為自己是正義使者 說甚麼依法行政
有問題的法條有問題的都更案都已經拖這麼久了為什麼不能再等
是不是因為知道釋憲後可能對他們不利所以趕快拆呢?? 根本有問題!!
3.郝斌斌=酷吏
中國歷朝歷代令人感到可怕的除了貪官另外就是酷吏
何謂酷吏呢?? 就是甚麼都說依法行政只知道法令而不在乎實際法令是否合理的狗官
酷吏比貪官更可怕 因為貪官可能還會對人民好點只要有錢就不會魚肉人民
而酷吏呢??他要的只是美名根本不管老百姓死活 這就是可怕的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