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就是為了個錢字,
今天建商沒辦法賺大把鈔票他幹嘛費盡心思去"促成"都更這件事???
同意的居民不是因為都更後可以賺到更心更好賣更高價格的房子他們幹嘛忍受搬遷的痛苦呢???
講難聽點都是為了錢,
大家都想賺錢的時候有個人不同意導致大家賺不到錢該怎麼處理???
如果是強盜集團的話當然是做掉這個人順便分了他該得的那份,
但是現在大家要裝斯文裝文明,
於是乎用多數暴力用公眾壓力使他屈服,
建設公司派10幾個西裝筆挺虎背熊腰的談判代表使他屈服,
黑白掛勾先拆房子了讓他屈服,
事情鬧大了再拿出一堆文件說自己拆別人的房子是合法的,
這就是台灣!!!
作不要臉事的人永遠打著正義、合法的口號去欺壓別人!!!
問題是有良心的人都看不下去了,
如果文件代表絕對的正義那世界上就不會有那麼多紛爭了,
公道存在人心!!!
完全不覺得這條都更法律有啥問題,有的時候我們因該想想以大眾的利益為利益
我們真的有時候太注重自己本身的利益了,過於膨脹了點
說不定那房子真的對他很重要,但是以整體住戶的利益,為士林地區的利益
是不是大家都可以犧牲一點呢,何況王家在公平待遇下(按照本文看來)因該是沒有問題
真的有時候要為整體國家的利益為優先,在古早時代不是大家都有無失奉獻的精神嗎
現在也並沒有愧對王家,五單位五車位也算是一種回饋了吧
對一步海闊天空,步要再浪費社會資源了
想想看這社會上還有很多直得我們關注的真正弱勢
這些弱勢並沒有透天可以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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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馬上就會被砲了,我看我還是先跑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