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一切的一切, 就是為了那2.4億而已 ...


kk9951 wrote:
獲利, 約在35%~...(恕刪)


3~5成應該是合理的...

嚴格來說, 以廠商立場言, 這種"暴利"是合理的...
但是以整個都更的利益來說, 原住戶或是其他人來說...
就不是如此..

上面那篇你看過嗎?

重點就在估價機制完全偏坦建商... 估價商只有建商能找..
建商會找不利於自身報價的估價嗎?

有人說, 是用戶"主導"都更,笑話, 看文林苑及其他都更案..
建商一戶戶去個個擊破, 有的人連誰反對誰還沒贊成都不知道....(到現在王家拆掉前..)
怎可能是住戶主導? 住戶若非財力極夠, 從事相關產業, 實際上要買地拆遷給拆遷補助..
也絕不可能... 除非每個住戶都是建商!!!

基本上就是:

1. 建商畫個大餅給住戶, 約定分多少戶給你
2. 住戶看一下, 討價還價一下就被你唬了, 簽下同意書..
3. 建商很快的速度迅雷不及掩耳, 把你房子拆了.
4. 下一戶....

當然一般合建也是如此, 不過都更法卻提供建商"收拾"開價高者手段...(就是釘子戶啦..)
換言之, 你沒有不接受建商條件的權利....(好可怕的權力....)

其實這也是一般交易行為而已, 不過遺憾的是:
a. 住戶跟建商資訊不對等, 它提供你的資料, 就算你懷疑你有能力討價嗎?
b. 這個都更同意書一簽, 門檻一過,就沒有向後退的可能... 沒有退場機制..
簡單說, 那短短幾天內, 就決定你虧損的程度...
(跟建商打交道沒在賺的啦! 道理很簡單, 賠錢鬼才做! 建商晾在那裡也不會動工..)

我覺得很奇怪, 這裡每個人都會講王家如何獅子開口如何可惡, 一口咬定如此...
怎都不會講建商一向是騙東蠻西, 以賺取中間價差..(這可都是暴利啊!!!)
原來大家都這麼相信建商啊?

王家要多少錢, 攤開來大家都知道, 建商實際上真的賺多少? 卻只能略為估計而已..
要很準確知道, 根本不可能... 但是我可以講, 一億元是不可能的....
拿去建商及建築相關行業去講這種話, 是會被笑掉大牙的...
以35%來算, 這算是一般下限了, 4億到5億間應該是"行情"了...
(就是建商沒"打破常規"或胡亂搞..比較有良心的..)
但這數字也未必靠得住, 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一票建商偷工減料,或可能比一般狀況更"虛報"成本..
有些事可能是等房子裂了或垮了你才知道...

bar0402 wrote:
我覺得很奇怪, 這裡每個人都會講王家如何獅子開口如何可惡, 一口咬定如此...
怎都不會講建商一向是騙東蠻西, 以賺取中間價差..(這可都是暴利啊!!!)
原來大家都這麼相信建商啊?



是bar0402以偏概全
你才奇怪勒
我就不認為王家獅子大開口有什麼錯
建商賺暴利也沒錯(就另一方來說建商要養的人遠比王家及36戶要多多了)
36戶同意戶更沒錯
人都為一己之私
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
你可以說王家不願
但真的是這樣嗎
王家是要不到不情願吧
你也可以說
就算王家要不到不情願都更不行嗎
.....

很抱歉
在現行都更法裡就是不行
法院的判決王家都輸
還有什麼好說嘴的
你要說裡頭黑影幢幢也行
但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各憑本事
有錢的人就是比較厲害
要說不公平我也很無奈

法院判輸理由
要是王家在這幾年當中有更積極的作為
我想不會是今天這種局面
雖然很不甘心(沒要到2億房子也被拆了)
但是


突然想到
就好比男女感情
錯過了就是錯過
回不去了
當初建商就可以把他們劃出都更案不讓王家賺這個錢.
建商自己貪在先, 就不要在那裡哭???????????????????????

>>> 都不是好人??
>>> 参加示威的是笨蛋??
bb123dd wrote:
當初建商就可以把他們劃出都更案不讓王家賺這個錢.
建商自己貪在先, 就不要在那裡哭???????????????????????

>>> 都不是好人??
>>> 参加示威的是笨蛋??



有錢賺誰不想(你我建商王家36戶)
建商可沒哭
哭的是王家
法院跟都更法是站在建商這邊的
建商為什麼要哭


後面那兩句
沒人說
只是要看清楚
不要被利用了

bar0402 wrote:
3~5成應該是合理的...(恕刪)



你要主張100%同意才可以都更或是你要推廣地主自己合建
那是你個人的意見和主張

我最不能同意的是你隨便亂寫個數字就要抹黑別人
2.4億,5億 怎麼來的? 隨便你喊...

而這些數字就是你拿來反都更反王家被劃出的理由?

一個都更案動不動就是要3-5年以上
文林苑 3-5年
永春案 13年
正義國宅 18年

建商得很多額外風險得承擔
地主只要穩穩當當的按照法律來等著新房子就好了
目前看起來地主承擔的風險並不大最大的風險就是碰到像王家這樣的鄰居而已


當然建商敢出來接生意盈虧當然要自負
現在台北市真正完成的都更案有幾件?
失敗的比成功的多很多
倒掉的建商也比成功的多很多

你把流程要跑好幾年的案子
用筆寫的好簡單
難道不是唱高調?
saaaad wrote:
你要主張100%同意...(恕刪)


笑話..

你沒有更合理的數字, 又能說人家怎樣?

就像你可以確知中油或台電賺多少嗎?

原來你不能100%知道, 就不能質疑啥?

我轉貼地產業: 都更的獲利在35%以上...
你說不對可以, 那多少是合理的?
一億? 你拿這數字憑什麼說服人?

2.4億之所以"合理" , 是因為建商要真正有利可圖...
不可能只有為了多個一億, 就讓王家把利潤吃光, 除非你連這常識也沒有..

除非你擺明就是要裝傻裝無知, 否則這數字不只是業界估得有理...
實際上也很符合邏輯... 而總獲利在4~5億間, 也是非常合理的數字..
不是我認為而已... 說真的, 你講不出更合理可以經得起考驗的數字..

google幾個實際估計獲利的例子.. 看你找得到比例像你們宣稱這般誇張低.
連一成的總價都不到的嗎?

1.37億只是非常臺面的獲利... 要是賺那種錢建商可以滿足..
那全台灣大概通通都能都更了, 不會整天繞在這些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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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過程中的「共同負擔」內容──包括拆遷、安置、重建、人事等成本,以及含風險管理費在內的共同負擔項目,決定出錢出力的建商(實施者)能分回多少房屋。亦即,更新後的房屋總價值必須先扣掉「共同負擔」金額,才能分配給原地主,因此建商所出的「共同負擔」金額愈高,分回的新屋就愈多,例如上述案例,建商就分回約四成的房屋量,可供銷售。
對建商而言,多分到新房屋,遠比從都更過程中賺取利潤更重要,以都更開發見長的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也認同此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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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那些共同負擔成本, 不是一般用戶能跟建商討價還價的...
簡單講, 他說多少, 你有能力說不嗎?

再來, 炒高房價把手上那四成房子賣掉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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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嘉昇說,建商做都更看的是分到新屋的未來增值性,只要能多分房屋,興建過程若少賺也要做,因為台北市精華地區幾乎已無土地供給,只有透過都更才能換得這些稀有地點的物件銷售機會。


其他業者更指出另一個機會點,亦即台北市目前已有不少地區房屋單坪售價破百萬元,但從目前都更審查通過的個案來看,二樓以上的都更後住宅推估單價都還未超過百萬元,這是因為不確定的未來漲幅沒辦法算進去,只能以當前市價推估。都更新屋只要條件夠好,就有機會賣上百萬元以上,因此利潤空間仍然很大。

業者分析,都更對建商還有另一個優勢,就是花個三億元就能養一塊三百億元的土地;與傳統買地來養相比,本金和利息的負擔都明顯少很多。正因為如此,其實建商並不害怕抗爭導致開發時間拉長,因為只要利率不調升,房價不崩盤,對財力雄厚的都更開發業者而言就是利多於弊。

------------------------------------------------------------------------------

http://tw.myblog.yahoo.com/jw!ISmOeWeRHxhAhAZgfB9n4XaQsGc-/article?mid=201&prev=220&next=200

http://burningmap.blogspot.com/2010/08/5.html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090217/31398447

其實都更案對建商還有更好的利益:
炒房價...

http://tech.hexun.com.tw/2011-08-10/132275755.html



bar0402 wrote:
笑話..你沒有更合理...(恕刪)


從頭到尾還是沒看到你說文林苑的2.4億 5億的數字怎來的...
別的網友你要不要相信起碼別人po出的是有數據的算法
你呢? 隨便寫寫,還是沒有出處...


共同分擔只要是都更案都會出現
你所說的合建 依舊也是會有共同分擔
你永遠搞不懂該怎麼去計算共同分擔,哪種制度你不會受建商的高估?



整篇你一直強調建商賺過多...
我想請問一下你一直提建商賺過多的用意為何?
你是1.希望建商利潤降低還是2.建商不要因為利潤而造成一些爭奪利益的現象?


如果你的答案是第二個,那我只能告訴你...
只要都更案還有利益的存在縱使只剩代工業的利潤,有人要賺還是會發生


如果你是希望第一個,那主因是在制度
權利變換要更公平,要制定更嚴僅
容積獎勵不該像現在發的如此浮濫...等等
這才是降低建商利潤的根本之道
而不是你目前的仇商言論和態度



建商確實在都更案中有大幅利潤
但一個合法完成的都更案
只要他符合目前的法規 我們咬著牙 抗議完 也應該讓他完成
不然建商走向極端化,只有黑道建商能存活,才是我們的苦日子開始。




都市更新也應該讓大家更懂
台灣是地震發生的地區 我們不能不正視這個事實


土地是公共財,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你的土地增值也是因為這社會共同努力
如果最後談到都是利潤,當整個國家和社會有新的規劃和防災需要的時候,勢必會有陣痛期。





還有你最後一個連結到底在po甚麼,介紹電腦嗎 = =???











saaaad wrote:
從頭到尾還是沒看到你...(恕刪)


你先講你的數字嘛..

不要再自說自話..

http://n.yam.com/newtalk/life/201203/20120330528260.html

saaaad wrote:
從頭到尾還是沒看到你...(恕刪)


其實討論這賺多少意義也不大..
好! 退一萬步, 建商做白工, 幫我家免費換新, 我沒有不同意的權利嗎?
這種事有沒可能? 用你的膝蓋去想吧!

你從頭到尾就不該把王家劃進來啊...

蓋房子不能避開王家嗎?

我一直蠻贊同很多人說的: 王家是為了搞錢.. 至少有人這麼運作...

問題是: 若你建商不自己先作孽

1. 把王家強硬劃入都更計劃裡, 事先沒搞定王家

2. 劃進來就算了,你還先賣起預售屋, 這不表明你非幹下王家不可嗎?
否則違約下去你吃得消嗎?

現在談到36戶居住的正義, 這當然是建商的問題...
王家跟36戶本來根本沒直接利害及交集.. 土地是王家賣給36戶的嗎?
之所以現在蓋不下去, 被抗爭, 就是建商自己想先貪圖王家土地的結果...

王家要多少錢從來不是重點, 重點是王家沒有同意啊!
你拿得出都更同意書, 你看王家還有沒辦法作怪?

難道台灣業界是沒把住戶搞定, 就開始賣房子是嗎? 樂揚這點也不能自圓其說..
所以我一直說這是狗咬狗的遊戲而已, 大家都只說自身有利的理由而已..
但這從來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們的法律不該做為侵犯人民財產權的工具...
這件案子要是沒問題, 就不會拖到現在, 也不會有一票人在申請釋憲...
因為, 公權力該不該這樣用? 真的很有疑問....

標題我寫得很清楚, 這樣的作法不是居住正義...
我實在無意跟你繞圈圈, 但是基本上, 建商沒有暴利, 不會主動去幫你都更..
不信看看台灣非精華區, 佔更大比例, 哪個建商有興趣玩?
至於你堅持沒有如此, 坦白說, 那也不是我需要向你交待的, 因為那確實不是抗議重點..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上面這段話, 也許你可以說不精準或怎樣, 但確實是發生的事實...

至於你跟我說建商賺多少, 好啦! 全讓你, 建商做慈善企業, 不用錢...
我住戶沒有不同意及拒絕的權利嗎? 政府公權力必須如此濫用嗎?


bar0402 wrote:
你先講你的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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