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反對柯P頂加違建三間改成兩間即可不拆的政策!!

這問題早已被模糊掉了焦點。因為隔多間套房/雅房造成逃生與防火的問題,當然該由房屋使用用途來著手。如果是在非違建之內自行隔五六間套房,這樣就可以就地合法了嗎?有安全疑慮的違建是該拆,但若是以把所有未經登記的建物一起拆除來解決這問題,那根本是於事無補。好像是哪裡痛了就拿刀砍掉一樣。也許真該砍掉,但砍掉是不是就不痛了?
出了幾件違建鬧人命案子
社會輿論都支持拆違建
違建再改還是違建
難道3間改2間就安全?
請問誰認證


在民氣可用之時不拆
要等何時

科P嗆誰都別來講
結果人家還沒來講
自己就縮了!
柯P沒想像中那麼有魄力…
回應善心房東
你有你的觀點,我有我的觀點,只是交流彼此意見,我也有三間房出租都是5F頂樓沒有加蓋,不要說人與人沒有信任,只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至於階級鬥爭->老闆員工之鬥,事實上員工才是老闆最大資產,在台灣絕大多數家長,願意花錢栽培,為一不幸的是老闆用低薪去雇用,導致人才外流越來越嚴重,至於貧富不均問題,我承認台灣是越來越嚴重,我沒辦法改變政府,我跟你一樣只能默默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人,每年也會捐助少許的錢給慈善團體,讓這些弱勢能夠透過教育職訓,讓他們能夠脫離貧窮自立,很高興能在這遇上你,我們的守法認真工作,讓我們生活及環境越來越好。
魔神啊 wrote:
原來他是玩假的啊!還...(恕刪)
強拆你說鴨霸


緩拆你又說人家玩假的


你就直說連勝文沒上所以你很崩潰就好啦,內心戲演這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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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 wrote:
強拆你說鴨霸緩拆你又...(恕刪)


這就是反對黨過去6年玩的把戲,管你怎麼做就是反
對到底!現在換藍營以同樣標準來抗議,剛好而已!
到處都是違建,怎麼的違建先拆,那是市長的權責
但是長期出租頂樓違建的屋主,
國稅局是不是要查稅阿
寫得很偉大!

但是就是違法, 如果柯P 只是說說, 最後一間都沒拆, 你看民眾會如何罵?

我到是建議 柯P 直接請台北市的法制室成立專責單位, 免費協助違建樓下住戶對違建住戶提出" 侵佔與不當得利"的訴訟, 打贏了也不用市府編預算與人力來拆這些老舊違建, 法院會要求被告自行拆除!

有沒有哪位高人有實際經驗分享一下?
樓主無意中 釣到一堆蛆蛆 還在崩潰
dqmj2 wrote:
寫得很偉大!但是就是...(恕刪)


當然是可以這麼做的。其實只要相關的鄰居願意出面去法院告,管你是哪種違建,應該都會勝訴,之後也很快會被拆除大隊拆掉。不過最主要是,台灣人是不是都願意不惜得罪自己的鄰居,而爭取一個不知道為了什麼的正義?還有,違建若已經蓋好幾十年,要拆掉可不是隨便怎麼拆都行。要是頂樓拆掉了導致樓下住戶漏水,市政府要出面修繕嗎?若是不幸因為拆除導致之後建物結構受損並倒塌,那誰要出來償命??
這個時候來場大火燒死頂加租客,保證又要拆了

台灣就是這樣,健忘....

話說回來,違建永遠是違建,永遠沒辦法變成合法

台灣人偏偏又有頂樓一定要加蓋的觀念(甚至買房賣房都是會加附加價值的)

如果觀念不改,永遠用空拍機拍到的都是一片片頂加鐵皮

台灣...在這個部分來說,沒救了,貪小便宜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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