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還有一點非常不公平,為何繳交的房屋稅地價稅不能在報稅時列入列舉扣除額,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也不能列入成本計算。

難道要鼓勵大家都用公司持有才可以列入費用嗎?
紀 wrote:
我覺得還有一點非常不公平,為何繳交的房屋稅地價稅不能在報稅時列入列舉扣除額,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也不能列入成本計算。

難道要鼓勵大家都用公司持有才可以列入費用嗎?...(恕刪)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政府打房最後的絕招就是加持有稅打房

偏偏公司可以列為營業成本營業所得稅就可以少繳一來一往完全沒差

小小可憐的是包租公租賃所得稅只要報57%房屋稅+地價稅怎麼漲也不會佔租金47%只是支出增加收入減少

只有自住最倒霉又被扒一層皮

天才學者想的打房方法

小優尼斯 wrote: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政...(恕刪)



其實政府是要鼓勵大家開公司,全民創業拼經濟!!

用心良苦來著


manson_tv wrote:
其實政府是要鼓勵大家...(恕刪)


有些大地主富不過三代就是這樣(繳兩次遺產稅 幾次贈遺稅 就沒了) 根本不用居住正義就歸公了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變成法人才能永續經營

allianz623 wrote:
有些大地主富不過三...(恕刪)

沒錯,在台灣就是要開公司,成為法人,家族才能永續經營!
剛才收到房屋稅單了......比去年還便宜......哈哈哈!

不過還沒全收齊也不敢說全部都便宜

另外也接著收到國稅局退稅通知書了
比去年便宜+1
看來我家貶值了
紀 wrote:
我覺得還有一點非常...(恕刪)

SR3300 wrote:
比去年便宜+1看來...(恕刪)


混淆是非的說法, 除非你的房屋因為附近豪宅林立被列入地價調高路段, 否則依現行法規, 房屋價值是每年減損的, 今年的房屋稅本來就比去年低, 只有地價稅才會因為公告地價調升而逐年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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