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lk4415 wrote:
假如用公投的方式,將全台10大首富的財產

平均分給中華民國國民,門檻跟都更條例一樣80%,

這公投一定會過,而且投票率一定超高.



小的就等人家問這樣的問題, 沒想到,還真的有人問.

可以阿, 來公投, 您以為多數的台灣人民這麼不理性?

您不會是空降的吧?
為什麼解決事情不能用百分百同意, 不光是效率問題, 而是根本幹不了任何事!

有人說私有財產很神聖(神不神聖, 小的前面解釋過了), 憲法保障(憲法神不神聖, 小的前面也解釋過了).

小的以生命為例, 生命夠神聖吧! 換句話說能不能剝奪人的生命, 可不可以有死刑, 來公投合理吧! 因為太重要了, 所以同意門檻訂在百分百!

公投開始

命題如下:
生命並非神聖的,可以剝奪.

同意(正面)可以剝奪的需百分百, 您想會過嗎? 當然不會過, 那生命是不是就不可剝奪呢?


換個命題如下:
生命是神聖的, 不可以剝奪.

同意(正面)不可以剝奪的需百分百, 您想會過嗎? 當然不會過, 那生命是不是就可以剝奪呢?

到底要用那個命題, 要不要用多數決?

所以百分百門檻根本幹不了任何事!

所以百分百門檻根本幹不了任何事!

_____

正確 因為總有人不願意配合

總有人不繳班費 管理費 說自己用不到

管理費難道不是強迫你要交錢媽?
老老人家 wrote:
小的並非專業人士, 小的判斷事情大都是憑常識!


原文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小的並非專業人士, 小的判斷事情大都是憑常識!


原文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小的並非專業人士, 小的判斷事情大都是憑常識!


原文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小的並非專業人士, 小的判斷事情大都是憑常識!


原文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
您相信小的以上一面之詞嗎?
多數網友應該不相信小的在第一時間就提出異議的一面之詞, 不相信是對的, 表示多數網友的頭腦還清醒!
多數網友不相信小的一面之詞, 那為何有人就相信王家的在第一時間就提出異議的一面之詞呢?

多數網友不相信, 是依據什麼做判斷呢? 不就是依據常識嗎? 也就是有網友說的一般人的人性(本案揭露了太多人性)!

小的並非專業人士, 小的判斷事情大都是憑常識!



多數網友不相信你說的話,所以就不應該相信我們說的話?!?

你如果跑去街上隨地拉了一坨屎,然後說像我都會隨地拉屎了,為何王家不會隨地拉屎,拍謝,我們有公德心不會隨地拉屎。

你不是專業人士我相信,問題是你有沒有常識我也很懷疑。

razzle wrote:
多數網友不相信你說的話,所以就不應該相信我們說的話?!?...(恕刪)


人話信三分是常識,何況是偽造身份特別容易的網路 ...

有沒有那一位的媽媽或老師,有跟各位講說,只要對方說他沒說謊,就應該信的?





老老人家 wrote:
小的意見還是:

人是群居的動物, 既然享受群居互相依賴的好處, 怎能不顧及多數人的意見及利益呢?

群居的民主社會解決事情, 不就是開會, 辯論甚至爭吵, 然後以多數決形成決議嗎?

所以群居的人類, 唯一神聖不可侵犯的就是多數決!
群居的人類, 唯一的義務就是接受多數決的結果!沒有其他義務! 否則乘桴浮於海.



憲法說,除非妨礙公共利益,否則須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王家可以排除在外,完全不妨礙所謂的文林苑都更公共利益,多數決決定甚麼干王家甚麼事? 你說台灣人不會這麼沒理性要搶郭台銘的財產,那你說需要拆王家,就很有理性嗎? 依你這麼沒理性的論點,說不定到時候第一個說要分郭台銘的財產,因為人類是群居的動物!!

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都更處可以隨口一句,他們不說我們怎麼知道,就把王家的基本人權給剝奪嗎? 憲法說要保護,都更處不但沒保護還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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