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168 wrote:
Case 如下:
"陽明一小段18地號: 獨立透天自有產權,臨兩條計劃道路且可自行改建,公聴、公展都有公文去都更處確認不參加都更之意願,審議會也一再陳情不要都更。但,實施者權變也是代抽給予4F之都更案"近期會於爭議審議會開會,是最後一次之審議會了。
1.
建議你另外開版,以免屆時被網管以不符討論主題移到垃圾桶,以我曾在E大版因講過永春案的結果被移的經驗來說。如開版宜將將手上資料全部先整理後貼出來會比較好~
2.
從Google map看中山北路五段753號~775號建物,看起來不太像你說「獨立透天自有產權」的外觀,較像早期老舊公寓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