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輝 wrote:你告訴大家,不管是副市長或議員!到底是哪個人在什麼時間講這句話? 而不是你根據某段話自己做出來的結論! OK?..(恕刪) 是都更不可以造成畸零地無法改建,排除畸零地的都更案違法,王家無法退出都更是自己沒有提退出。開版文不是提到林晉章議員的解說嗎,
JJ輝 wrote:你告訴大家,不管是副市長或議員!到底是哪個人在什麼時間講這句話? 而不是你根據某段話自己做出來的結論! OK?..(恕刪) 是都更不可以造成畸零地無法改建,排除畸零地的都更案違法,王家無法退出都更是自己沒有提退出,沒人強迫王家在都更案通過前不能退出。反而是市府的網站如此說到,
Erichuangtw1980 wrote:沒有合法規的消防規劃,不可拿到建照 這是你認為,不是事實。那每年的消防安檢,是甚麼意思?都拿到建照了,也蓋好了,消防安全應該及格了啊!不要自己隨便引伸,有了建照不是天下無敵。房子蓋好,消防安全是公務部門驗收的一大項,通過了才能發使用執照的。你是故意這麼無知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沒有合法規的消防規劃...(恕刪) 你這就鬧笑話了!那我告訴你: 有罪的人,才會被關進監獄, 沒罪的人就不會!所以在監獄裡的人一定有罪! 而監獄外的人一定沒罪?這是哪門子邏輯?拿到建照只代表"程序合法",怎能保證"實質合法"?同樣的,你被關也只是"程序合法"的客觀事實,不表示你絕對有罪! 這世上誤判冤獄還少了嗎?照你的邏輯,台灣要把全部政風單位裁掉! 因為只要過得了的,就一定沒問題!有問題的,就一定不會通過! 這話美國總統都不敢講,你好像什麼都很敢嘛?文林苑案消防通道問題,是消防局自己承認的! 這就是實質不合法!但是建照還是可以過, 這是要檢討的, 怎會將錯就錯, 說只要拿到建照就一定合法? 沒有問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是都更不可以造成畸零...(恕刪) 那麼現在市府認定王家土地是私權問題,不會強制拆遷,就是違法囉?很好! 就在等你解套! 趕快據此去告台北市政違法吧?不幹? 那跟沒有違法有什麼不同?可以! 四不一沒有中的"不告"就跟著你(樂揚建設)走....
kuoyuan1 wrote:你又輪迴了,小心我又貼舊聞陪你洗版。...(恕刪) 你們要假裝沒問“重複問過"也被"回答過"的問題,我只好再貼出回答過的資料,請你們不要N遍重複發問,不然,也就梁議員和林議員和市府的資料回答。
Erichuangtw1980 wrote:是都更不可以造成畸零...(恕刪) 那麼你該請段董去告市府違法啊! 這麼明顯的事!否則我就認定樂揚建設不想都更, 想放棄王家土地!PS:林議員可以親自上火線去指揮好好拆,出一張嘴當然簡單!就像我們E大整天說市府違法,但當真要去提告.. 就...